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29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現階段是推出房產稅的“可操作時機”。
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2010年一季度金融市場運作分析會暨季度論壇”上,賈康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在經濟下滑時期不宜推出房產稅,因徵收可能會導致房地產市場快速下滑。但目前我國經濟增長處於有支撐力的狀態,這樣的階段如果推出這一改革,現在是可操作的時機。
他重申此前建議,即在房產稅實施初期,可考慮對一定標準之下的居民“第一套自用住房”實行永不實徵,消除社會對房產稅的恐懼心理;管理上很容易認定的獨立別墅、豪華公寓可先行實徵。他強調,這一制度設計應實行漸進改革,不求一步到位。
此前,賈康闡述了開徵房產稅的必要性:開徵房地產稅,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種大宗、穩定、隨自己職能履行而不斷“水漲船高”式增長的支柱稅源,使其改進轄區投資環境、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從而內生地形成轉變政府職能、行為長期化的可持續動因。
他還指出,在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徵房地產稅可以增加住房市場上中小戶型的需求比例,有利於集約利用土地;減少已建成房屋的空置率,提高社會中不動產資源配置的效率;促使不動產投資、投機行為收斂;促進房地產業長期健康發展。
房產稅,其性質是不動產保有環節上使用權持有人所需繳納的法定稅負。作為房地產調控的一個可行手段,開徵房產稅備受市場關注。財政部4月6日在其網站上公佈了2010年工作要點,其中包括“完善房產稅制度”。4月17日國務院發佈的樓市調控“新國十條”要求,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任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