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近的一個說法激起了社會巨瀾。
這個說法也不新鮮,在學界熱議了許久,只是官方的認定使傳說向現實邁進了一大步。
目前,人社部正在對退休及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將在總結國內外一些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立足於中國國情,結合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就業形勢的發展變化科學論證,隨著社會共識逐步增多,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
制定上述政策理由很堂皇。在人口老齡化,養老金缺口大的背景下提出的。據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朱勇介紹,從2011年到2015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由1.78億增加到2.21億,老年人口比重將由13.26%增加到16%;到2020年,全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55億,佔總人口的17.8%。到2050年,勞動力人口與老年人口比將由2000年的10:1下降到2.8:1。而由於國家總體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太多,負擔過於沉重,缺乏科學合理的保值增值手段,長期以來,中國養老金賬戶寅吃卯糧,2010年空賬運作金額竟高達到13萬億元。加上社保基金總體收益率僅為5%,難以適應當下日益增長的支出需求,短時也無根本改觀的可能——前段時間廣東傳出千億養老金入市的消息便招致社會各界激烈抨擊。
在此背景下,如果增加繳費年限,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一則相關人員可以延長拿到較高在職工資的時間,另一方面退休時由於繳費年限增加,還會帶來養老金上漲的好處。
表面上看,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但不料公眾不滿情緒被瞬間點燃。一項網路調查顯示,70%以上的網民對社保部的這一做法提出質疑。
究其根源,在養老雙軌制沒有打破的今天,很差錢的養老金背後卻長期存在著嚴重的分配不公。目前我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28%的費率是全世界最高的費率,但8成以上補貼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為了減負,政府自2008年啟動5省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向企業看齊以來,利益所涉阻力重重,改革並無實質推進。來自社會尖銳的質疑是:公務員是人民公僕,為何在該犧牲一些既得利益,為改革率先做貢獻的時候,卻將自己體制內的事業單位職工推到風口浪尖?
這些年國家致力於加大對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保障的投入,並努力推動全國一盤棋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並取得了重大進展,國務院8年連續上漲了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但其2011年月均1400元的收益與按兵不動的公務員退休金仍有巨大落差。
因此,當養老金總量不足和分配不公兩個難題一同來臨時,由於後者與收入差距形成的負面公眾情緒疊加,更為當下社會關注。
另外,由於資金短缺,低水準、廣覆蓋成為中國社保的基本原則,加上社保公平無法短期化解,實現養老基本公平操作便顯得進退維谷。都享受公務員待遇,資金根本無法支撐,都拉低到企業職工的平均水準,既得利益集團肯定不高興,必然遭遇巨大阻礙。
就“彈性延遲退休年齡”的實際操作層面來看,握有公權、工作穩定、福利完善的政府機關更易推動。除了此次人社部方案,前段時間上海推出女處長延長退休年齡便獲得政府積極支援。但遺憾的是,公務員一般是不直接創造社會財富的,有個問題便浮出水面:支付公務員提前退休所花的養老金帶來的社會負擔重,還是讓其在位子上再留5年給納稅人造成的壓力大?這也與中央提倡的幹部年輕化以及精兵簡政的潮流相悖。
除此之外,“彈性延遲退休年齡”對當下嚴峻的就業壓力形成的衝擊也值得有關部門仔細權衡,認真調研,進而形成真正意義的科學決策。
在養老制度設計存在重大缺陷的情況下,現階段提出“彈性延遲退休年齡”便顯得不符民意,執意推行勢必會加劇對立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僅就緩解養老金壓力而言,似乎有更好的緩解途徑:財政收入兩年創新高和央企效益節節攀升,都為加大養老金投入創造了現實的可能,“三公”消費也有大力縮減的空間;從長遠看,提升養老金基本起徵點和健全社會保險體系都可以有效做大存量;而在法治框架下保障養老金保值增值——在股市治理結構完善後尋找更好的投資空間是做大增量的捷徑,也符合國際慣例。
總之,完善中國養老制度當本著公平正義原則推進,該走出誰設計、誰受益的誤區了。(石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