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廣東舉行山村優秀教師表彰會,303名來自山村中小學老師每人獲得1萬元獎金,以及5000元到省市重點學校跟崗培訓費用。不過,在當天下午的主題報告會上,廣東省教育廳副廳長李學明卻透露,這筆獎金還沒發下去,就已有幾個縣教育局要求老師上交獎金。他嚴令各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準“截留”或“抽水”獎金。(12月1日《南方日報》)
雖說教育廳長的嚴厲表態,以及出資方“將獎金直接打入山村教師本人賬戶”的“死命令”,使得外界對這300多名優秀山村教師的獎金不被“截留”或“抽水”有了些許信心,但“獎金尚未下發已被要求上交”的事情本身卻讓人始終無法釋然:這其中究竟透露出怎樣荒誕、囂張的權力邏輯?那三四個縣的教育局是出於什麼理由侵佔民間團體頒發給山村教師的獎金,憑什麼要求“榮譽歸你,錢上交”?這種發“山村教師財”的事情究竟是個案還是普遍現象?
近些年,隨著媒體及社會對於山村教師,尤其是山村民辦、代課教師處境關注力度的持續增加,應該說,這一群體的津貼待遇確實有所改善,各種培訓、受資助的機會也明顯多了起來。但與此同時,也有愈來愈多的人開始動起了山村教師的“歪腦筋”:前有黑龍江8名官員假借鄉村教師身份參加崔永元公益基金會承辦的培訓班,今又鬧出廣東多個縣教育局要求山村教師上交表彰獎金的醜聞。其目的之卑鄙、舉動之無恥叫人愕然,更令人髮指。
顯而易見,這些行為首先侵害了山村教師接受技能培訓、獲贈榮譽獎勵等的機會和權利,勢必大大打擊他們紮根基層、普及教育、為山村培養人才的積極性。事實上,李學明副廳長所擔心的山村教師“跳槽問題”,一方面固然與山村學校收入微薄、培訓機會少、上升空間小有關,但另一方面,相關權利得不到保障,特別是一些社會團體給予山村教師的培訓機會、物質補助常常遭擠佔、被截留所激起的不滿心理與“被剝奪感”也發揮了很大“作用”。
更重要的是,這些無恥的違法行徑,還將進一步危及山村學生的受教育權。試想:倘若那些受理想或使命感驅使而留下來的山村教師一怒之下撂挑子走人,外出打工去了,那麼山村娃們的教育問題誰來解決?可以說,振興山村教育首先要確保山村教師“一個都不能少”。
由此筆者以為,對於廣東這起部分縣教育局意欲“截留”、“抽水”山村教師獎金的惡劣事件的處理,不能僅僅停留在“確保獎金髮到教師手中”,以及領導“我個人很不認同這種做法,這是不對的”口頭批評層面,必須深挖嚴查,揪出“潛伏”在教育部門內部的碩鼠,必要時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這方面不妨有股小崔般的“較真勁”,惟有如此才能剎住這陣發“鄉村教師財”的官場歪風邪氣。 (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