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既患寡更患不公

時間:2011-06-16 10:44   來源:廣州日報
  今年要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房,“十二五”期間共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邁入了“大提速”時代。然而,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如何保障,似乎很成問題。昨天有條新聞至少表明,公眾對保障房公平分配的擔憂並不是杞人憂天。

  在浙江蒼南縣,850套本應分給困難群眾的限價房,卻成了當地縣鄉一些領導幹部的“保障房”。作為溫州市首個限價房項目,蒼南縣專門出臺規定:限價房銷售對象主要為蒼南縣黨政機關和其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幹部、職工。據悉,目前分配名額已初步確定,接近九成分配給了機關單位的公職人員,有不少鄉鎮採取了工齡加職位的分房法,於是鄉鎮領導便拿到了分房名額。

  限價房公然成了領導幹部的保障房,而且官職越高,就越容易分到房,令人錯愕。之所以說其“公然”,是因為這樣的分配決定居然出自於蒼南縣政府出臺的規定。而蒼南縣政府辦有關負責人在解釋此規定時,居然說“分房有先有後,因為這批房源較少,所以先解決公職人員的(住房),老百姓屬於第二批”。而且分配給公職人員“風險可控”。如此解釋實在荒唐,保障房是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分配的主要依據就是家庭年收入和現有住房情況。可蒼南縣卻無視保障房的申購標準,以身份、職位來分房,把普通百姓完全排除在外,這顯然違背了保障房的分配原則,其結果也就把保障房變成了領導幹部私下 “瓜分”的“福利盛宴”。

  當然蒼南縣可能感到有點委屈,畢竟公職人員“瓜分”保障房的實例有不少,像福建龍岩經適房15%申購者係公職人員,山西忻州限價房成公務員小區,陜西眉縣首個經適房小區成了公務員的福利房,海南海口限價房成為幹部的保障房……

  保障房向來僧多粥少。去年全國銷售商品住房9.3億平方米,折合約900萬套,而去年的保障房建設任務總共才580萬套,並且還沒有全部完成。即便今年提出了1000萬套的任務,在總量上首次超過商品房,但其一,任務能否按期完成尚是疑問,新華社之前的報道即說,一些城市開工率還不到三成;其二,即使按期完成,1000萬套也不能滿足公眾的需要,與新加坡超過八成以上的居民住在政府組建的公屋、香港近一半人住在保障房的現狀相比,更顯不足。

  中國有句古語:“不患寡而患不均”。保障房不但在總量上“患寡”,在分配上更“患不公”。“讓領導幹部先分房”、“表哥表妹住保障房”、“富二代成功申領保障房” ……一系列事實在考驗著保障房的公平分配。作為一種福利,保障房本應針對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無論身份,無論職位,只要符合條件皆可申請,公職人員自然也有申請的權利,但無論如何也不能只為公職人員量身定制。

  住建部近日要求,各地保障房建設任務必須在11月末以前全面開工。“開工令”下了,可是倘若建好的保障房一如蒼南“讓領導幹部先分房”那樣,最終異化成為公職人員的福利房,再多的保障房也起不到“保障”作用。領導幹部瓜分保障房,說小了是“特權自肥”,說大了則是在瓜分政府公信力,值得警惕。(李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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