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茅臺、五糧液、各類進口酒,還有高檔香煙,統統不得上桌——為進一步深化公務接待改革,在今年5月溫州市委、市政府發佈的《關於改革和加強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基礎上,溫州市紀檢監察部門日前又制定了實施細則,對公務接待中的具體問題定下了“硬杠杠”。(7月6日《人民日報》)
當我們還在為公務接待是否立即禁用魚翅而糾結時,溫州出臺的公務接待改革辦法已邁出了一大步,不僅魚翅被禁止了,連茅臺、五糧液和各類進口酒也都被列入禁用之列。我們相信,有了這一道道的“硬杠杠”,一定能在某種程度上遏制公務接待消費奢靡之風,為納稅人紮緊“錢袋子”,也能給全國提供一個可資借鑒的樣本。
問題是,單靠出臺文件就能根治“公款吃喝”嗎?可以說,在治理“公款吃喝”這一問題上,我們沒少想過辦法,卻鮮有實質性效果,其根本原因就在於,不管是全國性還是地方性的改革,都缺少將公務接待費用置於陽光下的勇氣。
就溫州的改革而言,儘管條條框框很詳盡,各種禁令都頗有力度,且大都走在了全國的前列,但仍有明顯的不足。具體說來,實施細則規定,公務接待情況要在單位政務公開欄或局域網上公開公示,自覺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筆者認為,這留下了一個可以鑽營的漏洞,如果公示只是在局域網,那麼,這種公開還有多大的效果?
公務接待靡費巨大卻屢禁不止,不在於有沒有或者有多少條條框框,根本在於監督能否到位、是否有力。如果監督只是停留于局域網,或者紀檢監察、上級部門,就談不上有絕對約束力的監督,自然也就難以起到預期的效果。在有些地方權力不受約束,尤其是權力彼此還存在某種關照的現實語境下,內部監督很可能就會成為彼此心照不宣的“花架子”。
退一步說,內部監督本就乏力,亟需要外部監督予以查漏補缺,而民眾的智慧往往是無窮的,能夠提供更加豐富的智慧。就此而言,溫州公務接待改革不妨再朝前邁一步,主動將公務接待情況真正置於陽光下,虛心接受每一個納稅人的監督。而這一步無疑是最關鍵的,也最需要改革者拿出足夠的勇氣的,也更考驗著執政者的政治智慧。(禹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