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市實施公務接待細則,規定工作餐標準不超每人60元。據悉,這些規定的適用範圍是溫州市內,接待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等並不包括在內。有公務員稱,新規出臺半個月以來,“請客吃飯變得比以前麻煩多了”(7月17日《新京報》)。
或許,從理想角度看上述溫州市公務接待細則仍有不少明顯缺憾,如“每人60元”的工作餐標準,並不包括用於接待上級的“公務宴請”。但站在務實立場,筆者仍然覺得,這一公務接待細則還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所以如此就在於,它在一定範圍內確實為規範公務接待行為帶來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客觀現實效果,這正像當地有公務員感慨的,“請客吃飯變得比以前麻煩多了”。
一句不經意間脫口而出的“變得麻煩”看似平淡無奇,個中所蘊含隱喻的有關權力制約監督的深意,其實不容小覷、耐人尋味。何謂權力制約監督?究竟怎樣的權力制約監督才算有效?如果要從法理上去嚴格準確界定,或許是一個十分複雜、深奧的問題,但若刪繁就簡地用老百姓熟悉的大白話來一言以蔽之,答案其實也很簡單現成,也即上述這句“變得麻煩”——“讓權力者使用權力變得麻煩”。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有權力的人使用權力會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停止”。這裡能使權力者停止濫用權力的“界限”,通俗地說其實也就是各種“麻煩”,那些讓權力者難以任性隨意使用權力的“麻煩”。就公務接待而言,這種“麻煩”除了上述明確“每人60元”的接待標準之外,進一步的“麻煩”顯然還應包括公務接待賬目必須詳盡公開的“麻煩”、預算源頭監控的“麻煩”、一旦違規必然遭遇嚴厲問責的“麻煩”……
顯然,這種以“麻煩”為表徵的權力制約和監督遠非僅局限于公務接待,在其他“三公”消費領域乃至其他一切權力運作領域,同樣完全適用。比如,為政府公車的採購、配置、使用制定嚴格範圍標準的“麻煩”乃至逐步縮減取消公車的“麻煩”,嚴格限制公款出國的麻煩。進一步還有將官員財產等個人資訊完全徹底公開、置於社會陽光之下的“麻煩”。
這也就是說,作為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麻煩”,不僅不可或缺,而且還必須充分到位——應盡可能做到“足夠麻煩”,能確保權力者會因“嫌麻煩”、成本太高而望而生畏,無法或難以輕鬆地濫權腐敗。
從這個意義上說,目前我們在反腐倡廉、預防和打擊腐敗問題上,之所以還難如人意,一個根本表現正在於,對於權力者來說,時下我們的權力運作環境還遠不夠“麻煩”,甚至常常顯得太過便捷省事、毫無“麻煩”。
“權力應當成為一種負擔。”如何讓權力成為一種“負擔”而非“樂趣”?為權力者製造必要的、足夠的“麻煩”,無疑是繞不開的根本途徑,也是一切權力制約理應追求的基本境界。(張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