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房源充足出現“房等人”局面的廈門,如今正因保障房分配多軌制而遭遇公平質疑。當地民眾向媒體反映稱,公務員、廈門大學教師申請保障房的渠道與社會普通居民不同,他們在保障房名額分配方面比普通居民更寬鬆,而且擁有優先選房的“特權”。
根據2009年出臺的《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辦法》,社會普通居民提出的保障房申請由居委會和建設局負責資格審查和房源分配,公務員則由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這種保障房分配多軌制被民眾詬病已久,也與中央要求的“公平分配”原則相悖。試圖用一句輕描淡寫的“誤解”敷衍了事,民眾肯定不會買賬,因為“多軌制”已經觸動社會公平之痛。
公務員和大學教師群體能夠申請保障房嗎?當然可以,保障房分配原則上不對申請者的職業設限,只要符合條件即有權利申請。但必須強調的是,公務員和大學教師絕不是目前最需要保障房的群體,因為在當前的社會資源與社會財富的分配格局中,他們享有的福利待遇本來就普遍高於社會平均水準。如果將這些“吃財政飯”的人納入保障房體系,甚至讓他們享有“特權”,保障房的意義勢必大打折扣,眾多底層民眾也會因此產生不平衡感。
遺憾的是,保障房分配領域這種多軌運作的體系,並非只存在於廈門一地。在保障房頂層制度缺失之下,很多省市都出現了搭保障房便車的案例,個別地方的保障房幾乎成了福利分房制度壽終正寢之後的替代品。
保障房制度是為社會福利兜底的一項好制度,中央有關部門此前也多次強調要把保障房建設成果轉化為惠民成果,但有的地方在分配過程中卻把“好經念歪”了。
從這個意義上講,保障房多軌制牽涉的不僅是民眾對一套房子的期待,更關係到社會公平這個核心命題。普通民眾可以接受保障房目前供給不足的現實,可以接受通過正規程式排隊等消息,但不能接受保障房分配存在兩套甚至多套不公平的“遊戲規則”。畢竟,如果規則是公平的,那些真正需要保障的底層民眾尚有一線希望;而如果規則本身出了問題,保障房只會“看上去很美”。
隨著各級政府加大對保障房的投入,保障房這塊蛋糕越做越大,想通過各種方式來“搶”蛋糕的人也會越來越多。中央有關部門在重申嚴守保障房公平分配這條“生命線”的同時,還應在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給出一些具體的指導意見並制定嚴格的問責機制,儘快清理保障房分配過程中的種種亂象,正本清源,護衛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