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沒有降臨到自己頭上時,總是心存僥倖;可等它真的到來,人們總悔之已晚。誰都知道酒駕違法甚至會釀成大禍,但兩個月前,網友“安娜830321”在發了“好醉,還是得開回家”這條微博之後開車上路,結果當晚出車禍喪生。日前,“高速交警寧波支隊”微博再次轉發這條微博,用血淋淋的例子警示司機千萬不要酒駕。(11月1日《天府早報》)
因為生命只有一次,所以顯得尤為珍貴。網友“安娜830321”的酒駕悲劇,給公眾上了一課,那就是酒駕害人害己,千萬別這麼做。如果“安娜830321”再次回到她發微薄的那個時間,相信她必然會做出和現在截然不同的選擇。但世上沒有賣後悔藥的,事實也沒有“如果”。
目前我國對酒後駕駛的打擊力度,不可謂不嚴:酒駕扣證罰款、醉駕直接入刑、集中行動打擊酒駕、輿論宣傳酒駕危害、明星酒駕成反面典型……“安娜830321”明知道酒駕的嚴重後果,卻仍抱有僥倖心理開車,將嚴厲的法律拋在了腦後,同時被她拋下的還有自己年輕的生命。這是對自己生命的不珍惜,更是對他人生命的不尊重。
開車有一個技術門檻,司機要去考駕照;但還有一個文明門檻,那就是取得交通便利時需要承擔社會責任。因為,依照《汽車社會藍皮書(2011)》的說法,我國2012年已經步入汽車社會——今年七月份統計顯示,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2.33億輛,小汽車超1.14億輛,也已達到國際公認的汽車社會標準。汽車社會更加看重汽車文化門檻,從這個意義上說,“安娜830321”是一頭撞在了汽車社會的門檻上,沒有邁過去。
現在的司機是我國第一批闖入汽車社會的人,他們尚處於“適應期”,所以很多交通事故都會摻雜著“人為因素”。進入了汽車社會,卻沒有與之相適應的汽車文化、汽車文明,這讓司機在思想上有些無所適從,不但酒駕醉駕,還開鬥氣車,不禮讓行人,闖紅燈黃燈等。汽車是千萬個零件組裝在一起的,但汽車文化則是以汽車為中心形成的行為方式、法律法規、價值觀等,形成過程將很漫長。
網友因缺乏汽車文明意識,忽視現有法律,結果倒在了汽車社會門檻下。這讓我們不得不發問,汽車社會提前到來,不文明駕車問題成社會之患,我們應如何平衡人車關係?除了修路、修停車場、提高技術門檻等硬體措施,還需要提高個人的文明素質,並使之與汽車時代相適應。邁過了技術門檻,要趕緊再邁過汽車文明門檻,否則,將會有更多的司機像“安娜830321”一樣摔倒。(趙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