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離不開“法官的孤獨”

時間:2013-03-13 14:36   來源:新民晚報

  法官,是孤獨的,這是職業的宿命。因為,司法公正離不開“法官的孤獨”。

  人類社會肇始,紛爭不止,探索定分止爭之道,也從未停息。從部落爭鬥、同態復仇、神明決斷、長者調停、宗教裁決、皇權定奪,直至現代司法裁判,借助司法定分止爭,最終成為人類社會的選擇。

  調解、仲裁、訴訟——為消除社會衝突、維護公平正義,一系列法律制度由此生成,各種手段之中,訴訟被置於“最後一道防線”;因此,法院判決在紛爭解決中的“終局地位”,無可置疑,與之相匹配的是——司法權威。

  司法權威,不僅是對法律權威的有效捍衛,更與司法公正相輔相成。在這樣的格局中,法官,要成為紛爭的裁決者,做一個“孤獨”的人,無可選擇。

  孤獨之於法官,是一種職業操守。孤獨,並非沒有朋友,而是要與紛爭相關人保持距離,守住底線。

  孤獨之於法官,更是一種執業況味。它意味著這種極富專業性的“精英職業”所必須的閒暇——用於思索和思考的時間和空間;意味著法官的審判和判決是不受干擾的“獨立過程”,換言之,就是司法公正所必需的司法獨立。但現實,卻難免尷尬。

  5年來,全國涉案涉訴人數至少1.2億,全國近1/10人口涉訟,數字驚人;與此相對的是,審限內結案率達98.8%。中國是國際上少數訴訟有期限的國家,全國法官每人平均每年辦案65件,上海則達到150件,是全國的2倍多,法官平均1.6天辦結一樁案件。

  如此境遇,由來已久。以上海為例,2007年受理的案件是10年前的1.6倍,20年前的6.3倍,但在編人數卻比10年前減少了63人。不少法官一個上午要開兩個庭,法官普遍不堪重負,離職便不在少數。

  再說司法獨立。司法獨立,在若干年前,被人提起,總有些“欲說還休”的味道;今年對兩高報告的審議中,卻被全國人大代表反覆提起,並得到越來越多的呼應。代表們呼籲,法院和法官需要不受干擾、公正獨立地行使審判權,以司法獨立提升司法公信力。

  無論是推動司法獨立,還是提升司法公信力,都有待司法體制機制的改革。今年,最高院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提交的報告顯示,將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緊緊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健全完善有關制度,有效排除對審判工作的干擾,確保司法公正;進一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改進司法權運作機制——這些資訊,透露了司法改革的新走向,對於“孤獨的法官”,無疑是好消息。(姚麗萍)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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