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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90年代初“姓社姓資”問題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掃清了障礙;今天,在特別需要鼓勵創新創業、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時候,如果能摘掉企業“所有制標簽”,消除“所有制鴻溝”,突破“姓國姓民”的桎梏,將是生產力的又一次解放。
1.正確認識“國有經濟有進有退”
不能誤解為“國有企業有進有退”,國企改革的主導方面應轉向使國有資產“資本化”
國有企業做強做大與國有資本佈局調整,這是改革發展都必須進行的兩件大事。在談到“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時,往往將其誤解為“國有企業有進有退”。國企高管對此十分為難,不知道該怎麼“進”、怎麼“退”。
這種困惑來自概念的混淆。需要澄清的是,“有進有退”所指的是國有資本投向的調整;而企業的天職則是做強做大。這是兩個不同的範疇,在公司制度下並不矛盾。就是說,企業追求做強做大並不受股東成分和股權結構的影響;國有資本從哪些行業或企業的進退也不受個別企業的牽制。例如沃爾沃原本是一家瑞典人投資的公司,1999年4月轉手到福特;2010年3月福特退出,由吉利收購。投資者在10年內兩齣兩進,而沃爾沃公司依然在發展。
現在國有資本的功能和個別企業目標的差異日益明顯。例如,一方面國有鋼鐵企業制定雄心勃勃的戰略規劃、努力做強做大;另一方面,國有資本應當從部分鋼鐵企業中退出,轉向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這是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主體各自理性的選擇。目前的掣肘在於國有資產實現形式沒有資本化,“頂層”國有企業沒有進行股份制改制,所有權與經營權沒有分離。應改革國有資產實現形式,利用公司制度的特點,“解放兩個自由度”:使國有資本具有流動性;保障企業自主經營,做強做大。
如果說較長時期國企改革主要的是使其從計劃體制走出,適應市場競爭,增強活力的話;那麼進入新世紀,儘管企業自身還有大量改革的任務,但深層次的改革已經轉向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制度創新。這兩大改革命題主要是國家所有者層面的事,而不在企業。把改革的目光繼續聚焦于“國有企業”本身,一方面因為沒有抓住要害,而使改革難有實質性進展;另一方面,國企因對此無能為力而倍感困惑和無所適從。
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不是以行政的力量改變一個個企業的業務結構,而是國有資本佈局的動態優化。關鍵要使國有資本具有流動性;企業制度創新進一步要做的是使國家所有者轉變成股東,將“頂層”國有企業改製成股權多元化的公司。這兩方面的改革聚焦到一個點上,就是必須使國有資產“資本化”,由“國有國營”,轉向“股份制”。
對於這一切,“國有企業”是無能為力的。隨著改革形勢的發展,國企改革的主導方面應當及時由“國有企業”,轉向由國家尋找能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國有資產資本化的管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