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引發爭論不是壞消息

時間:2013-01-04 14:30   來源:齊魯晚報

  新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自今年元旦起正式實施,號稱“史上最嚴”的交管新規引起了許多爭論,其中“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最受關注。不少人認為在黃燈亮時緊急剎車易致追尾,“違背牛頓第一定律”的規定在執行當中將會帶來很多難題,有媒體明確提出緩行的建議,也有人認為“闖黃扣分”是有必要的“矯枉過正”。

  面對爭議,各級交管部門的表態也不盡相同,有的地方已經公開現場處罰“闖黃燈”,但深圳等地交警表示,受制于抓拍系統、信號燈配時及查處具體程式等因素,暫不對“闖黃燈”行為進行處罰。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有關人士表示,深圳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是“違背科學和法律精神的”。公安部則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要求,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嚴肅性。自上而下要求嚴格執法固然可以保障政令暢通,但僅強調執法的從嚴,恐怕還不能有效消解群眾的不解甚至抵觸。從良好願望出發的新交規能否達到利民出行的良好效果,僅靠通知或命令是不夠的,必須做更加細緻和耐心的工作。

  對交管部門來說,針對新交規的所有爭論都是有益的諍言,爭論可以促使群眾深入思考交通安全問題,反省自身不規範、不文明的駕駛行為,其中的一些具體建議也有助於相關法規的修訂和完善。面對群眾對新交規個別規定的不理解,也不能全歸結為法規意識的淡薄,比如同樣是新規定,對開車打手機和不係安全帶的嚴厲處罰就得到了絕大多數人的支援。雖然群眾的常識未必絕對正確,但也絕不能漠視群眾基於常識做出的判斷,有關部門在制定關係公眾利益的法規時應該有更加開放的姿態。

  公安部的數據表明,新交規實施首日,一些城市接報的交通事故數量比前一日有顯著下降,這可能堅定了交管部門嚴格執法的決心。有法必依確實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新交規既已實施,各地確有必要以統一的執法尺度規範駕駛行為。除此之外,公安交管部門還應考慮後續可能出現的諸多問題,以便及早防範和應對。任何法規的實施都不能脫離社會現實,要讓新交規在執行當中取得最大的實效,交管部門還應做更詳細的解釋,做更充分的配套工作。現在,不少城市的交通都有劃線不清、信號混亂等缺點,給群眾出行增加了很多違規“陷阱”,如果在這樣的交通環境中片面強調執法的嚴格,不免會給人留下“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印象。目前,僅靠幾個城市在節假日獲得的數據還不足以完全體現新交規的效果,交管部門仍需以務實的態度跟蹤研究,及早解決群眾無心違法卻又難以避免的尷尬。新交規的實施已經證明,法規總要適時而變,今天發現問題就有利於將來解決問題。

  新交規實施數日爭議不斷,凸顯了一個各方正在積極參與的“磨合”,將來的修正和取捨還當以長期觀察的事實為依據,而不是看誰的地位更高或誰的音量更大。總之,今天的爭論不是壞事,也不是終點。 (沙元森)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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