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資壟斷就該及時“亮劍”

時間:2013-01-06 14:10   來源:羊城晚報

  中國對境外企業價格壟斷開出首張罰單——韓國三星、LG,中國臺灣地區奇美、友達等六家國際大型面板生產商,因壟斷液晶面板價格,遭到國家發改委經濟制裁3.53億元人民幣。這也是迄今為止中國開出的金額最高的一張價格違法罰單。(1月4日中國新聞網)

  這次處罰外資企業,至少創造了兩項紀錄:一是針對境外企業價格壟斷開出了首張罰單;二是迄今為止這是針對壟斷行為處罰金額最高的罰單。

  放眼世界,很多國家重罰國際巨頭早已司空見慣。比如,去年6月,歐盟針對微軟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做出最終判決,微軟因壟斷被罰款8.6億歐元(約合68億元人民幣);2009年歐盟向英特爾課以高達10.6億歐元(約合14.5億美元)的罰款;2011年底,寶潔等日化巨頭在法國涉嫌價格壟斷被罰30億元人民幣。

  相比國外經常處罰國際巨頭,我們還是第一次;相比國外幾十億元的罰單,我們這次僅罰3.53億元人民幣。儘管各國處罰壟斷企業的法律依據不同,企業違法行為、危害程度也不同,但也說明我們對壟斷外企的處罰力度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可能在一些人看來,重罰國際巨頭有可能影響這些巨頭在中國繼續投資,或者影響到其他外資巨頭在中國的投資。這樣的憂慮純屬多餘,因為維護市場公平是每個國家的責任。再說,13億人的全球最大消費市場,對每一個外資企業都是巨大的誘惑。

  其實,不僅是這六家面板生產商在中國進行價格壟斷,在其他領域也存在外資壟斷,比如,外資聯合壟斷大豆、日化用品等。對此,一方面需要國內相關企業進行舉報,另一方面需要有關部門及時介入反壟斷調查,然後重罰。

  當然,在反外資壟斷的同時,也要對國內各種企業的壟斷行為及時進行調查、重罰。無論是外企還是國企,只要有壟斷行為,只要造成市場不公,都必須嚴懲。(馮海寧)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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