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新聞界一個經典比喻。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於是,西方媒體從業者最興奮的莫過於找到“人咬狗”的事例。
雖說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但新聞更新速度之快,從業人員之多,大家拼了命地找“人咬狗”,無奈僧多粥少。套用一句老話,求之者常有,而“人咬狗”不常有。
也真佩服西方同行的執著精神,為了吸引眼球,不擇手段地尋找“人咬狗”。於是乎,“謝謝你,再見。”只能是一份報紙告別讀者的最終感言。《世界新聞報》這份擁有168年曆史,750萬名讀者、自我標榜“記錄並創造歷史”的老牌報紙,為肆意突破媒體操守的紅線付出了“永遠消失”的代價。
在西方影視劇中,尤其涉及到報館的場景,總見主編生氣地對記者說,我要獨家!我要獨家!為了拿到獨家,新聞記者只能鋌而走險,不斷地衝擊著道德的底線。
《世界新聞報》最終的命運似乎早已註定。為了生存,自1843年,這份都市小報為追求發行量,想方設法以“星”、“腥”、“性”為賣點,兜售色情、政壇醜聞。為了寫出“人咬狗”的故事,他們不惜用竊聽的手段在媒體行業中爭取一席之地。
據報道,從2005年開始,受到《世界新聞報》電話竊聽人數的保守估計為2000人,而其中對《世界新聞報》提出法律訴訟的已超過20人。這其中,包括英國皇室,最近英國首相布朗也遭竊聽。
西方新聞界一直講“新聞自由”,但至於什麼是新聞自由?“自由”有沒有邊界?是不是為了“人咬狗”,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窺探別人的隱私?就可以不擇手段地攫取故事?
新聞媒體之所以有自由,是人們希望媒介能協助他們對紛繁複雜的資訊來源進行有效地篩選,並能對其組織加工。正因為大眾媒介這種特有的功能和作用,人們才賦予新聞媒體一定的自由——新聞自由。但自由並不是毫無邊界,《世界新聞報》的毀滅,正是對這種自由的濫用。
人們要求新聞不僅僅在於向公眾提供新近發生的事實報道,更須承擔其相應的社會責任,客觀真實地反映出社會各個集團的典型畫面。從這個意義上,“狗咬人”未必不是新聞,雖說少了眼球的注意,但若刻意追求“人咬狗”的效果,觸犯別人正當的權益,傷害的不僅是別人,更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