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聯合筆記有文指出,臺灣成功完成兩次政黨輪替,是值得驕傲的事,民主成熟的榮耀,全民與有榮焉。但扁當局進入“看守狀態”後,有關的決策、行政及人事任免的分際標準何在,最近卻爭議頻仍,有必要加以厘清。
依據臺灣“公務人員任用法”,“看守內閣”之各“機關首長”,在新“總統”當選到交接期間,不得隨意任用或遷調人員。但“府院”表面上說凍結人事,私底下卻緊鑼密鼓酬庸卡位,許多選後才批准的人事派令,生效日期卻刻意提到選舉之前。這種行徑,無異“知法鑽法”,惡劣至極。這種看守安插兼卡位的模式,不僅侵蝕新“首長”的人事任命權,更可能造成日後權責不明,後果堪虞。
“看守內閣”在人事上雖積極酬庸卡位,但對於一些重要民生政策卻消極“擺爛”,讓人不可思議。以油價凍漲來說,“中油”第一季已賠了兩百億元,“張內閣”如置之不理,要到五二○新當局上任後才調整,“中油”可能多賠上近千億元。“中油”是公營企業不能倒,屆時豈不又是全民埋單?
以臺灣的高貿易依存度,國際原油及重要原物料持續攀升,物價勢必受到輸入性通膨壓力,別說“凍漲”壓不住通膨,被民進黨揮霍一空的公庫又哪來那麼多銀子可用?人民已忍受了民進黨八年執政的惡果,如今扁當局臨到要下臺,還故意要留下爛攤子,豈不居心不良?
更讓人心驚的是,最近傳出“總統府”採購了大批新型碎紙機,外界質疑是為加速銷毀敏感文件之用。這若屬實,當然是違法之舉,“特偵組”應該立即積極介入偵辦。如果現行法律無從規範,則應加速“修法”、“立法”,否則一旦文件被大量銷毀,日後行政及決策責任如何追查。
文章最後說,如不設法約制“看守內閣”的行政倫理及民主規範,則臺灣政黨政治將陷入“撈一票就跑”的窘境,在位者賺飽撈足,丟下爛攤一走了之;再能幹的繼任者,又將如何收拾?果真如此,兩次政黨輪替又有什麼可自豪?“看守內閣”清醒一點吧。如此坐視不理,又怎能駁回臺灣人民的一丁點信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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