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後新行政團隊組成,油電水等能源價格的合理化,被列為第一要務。臺灣《中國時報》8日發表社論說,對臺當局能正視過去扭曲能源價格的弊病,決定落實能源價格合理化,深表贊同與支援。長期扭曲能源價格,不論對臺當局財政負荷、社會公平正義、甚至提倡節能減碳、發展節能產業等,都有不利的影響,能源價格合理化,是該儘速落實。
社論指出,扭曲能源價格產生的第一個問題是:臺當局財政壓力加大。在臺灣,水、電是百分之百的公營企業提供,油則七成由公營的臺灣“中油公司”供應。刻意壓低價格結果,就是虧損嚴重。例如臺灣“中油”去年虧損三八七億元(新台幣,下同),如果今年繼續減半調漲或凍漲油價,以今年國際原油價格均價會高於去年計,臺灣“中油”今年虧損金額將再飆高。臺電則去年已虧損四三三億,如不能調漲電價,今年虧損將達千億,累計虧損破二千億,等於虧光資本額的六成。
臺灣這些公營企業的虧損,代表的其實就是臺當局或者是臺灣公共財政出資補貼消費者。而且這種補貼不是“一次性支出”,而是長期的支出。隨著能源價格持續高漲,補貼的金額只會越來越多,最後終於難以為繼。民進黨執政時就曾實施過油電價凍漲政策,以臺電為例,2007年因此虧損二三一億、2008年虧損一○一三億;此後政黨輪替,解除凍漲機制,電價展開兩波的調漲,2009年臺電虧損下降到十四億。但此後又因選舉頻頻,無人再敢提漲電價,臺電虧損再次逐年升高。坦白說,臺當局的財政情況,是無力長期負荷貼補消費者的重擔。中油雖然有浮動油價機制而情況較佳,但在油價高漲後的“減半調漲”機制,還是讓中油虧損增加。
後果就是臺當局財政無法負荷外,油電水價補貼的更嚴重惡果是:嚴重扭曲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油電補貼是平頭原則,使用越多者接受的補貼越高。因此,用電極少的貧戶之家、一般升斗小民,得到的補貼少;用電量大的高收入者與富豪之家,得到的補貼高。拿家庭與企業相較,又是用電多的企業得利多於家庭。油價補貼的情況亦雷同,安步當車、多用大眾運輸工具者,補貼開車者;用油少的個人補貼用油多的企業。換個角度看,這是一種逆向的所得重分配,其不公不義不言可喻。
從更長期的觀點看,臺灣是能源缺乏的地區,百分之九十九的能源仰賴進口,多耗費能源就等於多吃掉外匯。臺灣絕對應該大力落實節約能源,落實最有效的方式不是無止境的宣導與道德勸說,而是善用價格機制。油電水價上漲,使用者自然有自發性減少使用量的壓力;甚至不少節能但價格稍高的家電、生產設備,甚至綠建築、再生能源,都因此有採用的誘因。
社論認為,綜合而言,透過臺當局補貼導致的能源價格扭曲,雖然維持物價穩定的表相、宣示臺當局照顧民眾的“美意”,但實際上其隱藏性代價非常高。長期而言,將造成島內能源的浪費、臺當局財政的潰爛、及加重社會的不平等。這種政策,當然應該儘早改弦易幟。
當然,我們也認同臺當局應照顧經濟弱勢者的責任,因此在漲價回歸市場機制時,我們也認為臺當局應可考慮對一定的基本使用量內的消費者,儘量減少其漲幅─或甚至不漲價;但使用量越高者上漲幅度越大。此外,臺當局也應記取油電價兩樣情的教訓,思考一個長治久安的價格機制。油價因為有浮動機制,能隨時反映國際原油價格變動,民眾亦習以為常,不會讓油價上漲成為“政治事件”。電價則因缺乏此機制,導致每次成本高漲時,都無法反映成本,調電價成為百分之百的“政治與民粹事件”。研擬電價浮動調漲公式,應是有關單位該思考的一條路。調整頻率當然不必如油價一樣每週調整,但兩個月、或一季、甚至半年調整一次都可以;只有藉著電價浮動調整公式,才能破除電價調整成為政治事件的結果。
社論最後說,馬英九上任後,曾以無比的魄力及專業的眼光,加上縝密的規劃,讓臺灣能源價格重歸市場機制,導正“油電凍漲”的惡果,當時也並未引發不良後遺症。這次,我們支援、也相信馬英九當局應可再次導正能源價格扭曲的問題,並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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