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25日社評說,文化的內涵是與時俱進且不斷充實豐富的,作為文化建構核心要素的文學,也是與時俱進的演變。就“中國文學”而言,隨著華僑遍及海外,及1950年後東西方陣營40年的冷戰對峙,東南亞首先出現並逐漸使用“華人”一詞,取代“華僑”等稱謂,接著以“華文文學”取代“中文文學”和“中國文學”。時至今日,已約定俗成泛指全球範圍內以中文漢字書寫的文學。
隨著時空推移,“華文文學”項下也出現“馬華文學”、“嶺南文學”、“客家文學”及兩岸三地的“香港文學”、“客家文學”」和“臺灣文學”等區域性文學,後者屬性在臺灣較為人知者有“鄉土文學”、“眷村文學”、“山地文學”及冷戰時代倡導的“戰鬥文學”及日據時期的“皇民文學”等。
社評說,就兩岸三地而言,無論是“嶺南文學”、“香港文學”或“客家文學”,其文學所涉及的中華國族認同,並不具有分離性。但無可諱言,“臺灣文學”與島內國族認同異化密不可分。回顧“臺獨”勢力自“光復”時臺灣萬民慶“光復”到李扁執政時期進入廟堂之上,文學可說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例如上世紀60年代“戒嚴”時期,“臺獨”在現實政治中並無立足之地,斯時“臺獨”的分離主義意識乃寄生於文學領域。
時至今日,臺灣政治上的“統獨”激化反應到了文學領域,並使臺灣文學活生生地淪為政治爭鬥。例如2011年5月24日,在臺灣文學館舉辦的“百年小說交流與對話”研討會,黃春明、楊照、陳若曦、李喬、愛亞和淩煙等臺灣知名作家均與會。但當黃春明以“臺灣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為題演講時,成功大學臺文係副教授蔣為文用上面寫著“臺灣作家不用臺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的海報強力打斷演講,就是變相將臺語提升為“民族語言”,將臺語文學與臺灣文學掛鉤。但蔣為文在他的抗議牌上卻使用了“臺”和“中國語”這樣大陸通用的簡體字來抗議,豈非五十步笑百步。
中國人一向以中華文化為傲,並視地域文化為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就地域而言,“臺灣文學”就是時空上與臺灣相關的文學。因此,就歷史長河而言,“臺灣文學”不能自我設限為臺灣“光復”迄今的文學,而應上溯包括日據時期、清代及明鄭時期,亦即應貫穿臺灣四百年有文字的信史,反應各個時代的變遷。
綠色執政時期在文史界各個領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構“臺獨”意識整整20年,文學領域自不可免,甚至成立“國立臺灣文學館”以發揚“臺灣文學”。但世間的事,客觀的歷史總是存在無法抹煞的,日前“臺灣文學館”就以寬泛的屬地主義將“臺灣文學視為在臺灣這個地理空間所產生的文學”,該館出版的臺灣文學史長編,就溯及充滿反清復明孤臣孽子忠義悲壯及眷懷故國之情的“明鄭文學”。
就事實而言,臺灣地方的閩南文化與大陸各地地域文化同步源遠流長,臺灣文學與其他地方文學作為中國文學的一部分,本是天經地義的事。臺灣文史泰斗楊雲萍就認為:臺灣文學“應該也是中國文學的一部分”。作家古遠清則從兩岸三地的角度指出:“華文文學既然包括臺港澳文學在內,這臺港澳文學就不可能是‘他屬的’,其存在的理由就更不可能‘不被歸於輝煌偉大的中國文化’。海外華文文學如旅美的作家白先勇、于梨華、歐陽子等人,其‘創作尊嚴’無疑有一分甚至一大部分‘得自遙遠的母國文化的恩賜’。白先勇的《臺北人》,就是大家熟知的例子。”
知名作家陳映真曾直言“臺灣文學是在臺灣的中國文學”,因為兩岸在血緣、地緣、歷史和文化等的融合連結是過去與現在的事實,這也是為何日據時期,即使在日帝殘酷殖民統治下,臺灣作家仍視中國為祖國,視“臺灣文學”為中國文學的一部分。值此兩岸交流的大時代,我們應還原並傳承“臺灣文學”之國族認同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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