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動物保護團體近來發起“反對虐養神豬”的連署,呼籲停止不人道的“神豬重量比賽”。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評指出,這是一次非常可喜的行動,它代表了臺灣社會的進步。養神豬固然有酬神意義,但這只是一項單純的傳統,傳統並不一定適應當今的社會,傳統也需創新,不適應的自然要廢止。
社評摘編如下:
根據媒體報道,島內動物保護團體及百餘位客家大佬日前發起“反對虐養神豬”連署,呼籲不少地方的閩客人士改變儀式,停止不人道的“神豬重量比賽”。事實上,虐養神豬是行之久遠的傳統,過去也有不少人提出反對的聲音,但這一次特別有意義,因為不只是動物保護團體而已,也包括了客家大佬。我們認為,這是一項非常可喜的行動,因為它代表了臺灣社會的進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養神豬固然有酬神敬神的意義,其實更是過去仕紳之間借著神豬來炫耀財富與彼此相互競爭罷了。在農業時代,社會貧窮,神豬宰殺之後會分送鄰里,尚有其社會功能,但今日已不是像過去那樣普遍貧窮的社會,沒有人在乎那一斤肉。因此,這一項傳統也失去了它的社會意義。換言之,這只是一項單純的傳統,它的存廢可以單純地從道德的意義上來討論。
根據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的訪談,整個臺灣地區43家義民廟中,仍有8家有神豬比賽、22家會祭祀神豬,比率近7成,不可謂不高。
寺廟方面以及飼養神豬者反對廢除,不外以下幾項理由:(一)這是信仰自由與傳統;(二)神豬其實是在舒適的環境下養成,並非虐待;(三)養神豬是精緻農業的代表。不過,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
論語中有一段記載孔子與子貢針對祭祀典禮的對話。子貢想去廢除祭祀中宰羊的儀式,但子孔說:“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孔子擔心的是“告朔之禮”因此而失,但飼養神豬並非祭祀義民廟的核心,廢除這一項傳統,並不會影響到義民廟的存亡。因此,認為飼養神豬是屬於信仰自由與傳統者,並不具有說服力。或許飼養神豬可以成為地方的一項焦點,但我們認為,這一項傳統可以由另一項新的傳統來取而代之。換言之,傳統也是可以創新的,例如加入公益的活動,使祭祀活動更具有社會意義,豈不更好!
有養神豬者強辯,神豬飼養的環境與過程其實是相當舒適,包括高蛋白飼料,吹冷氣等等。但事實上,神豬吃到了一個程度之後,就無去再進食,必須靠人工灌食。如果這樣代表舒適的話,只要問一下那些飼養神豬的人,是否也願意如此被人飼養,就可以知道了。就像鐘肇政所說,“敬神只要一塊豬肉,不需要整頭神豬”,更重要的是心要誠。人與神的溝通,靠的是心誠,不是靠神豬;要表現心誠,也可以有很多方式,又何必一定要借神豬呢!
至於以精緻農業為飼養神豬辯護者,更是牽強附會了。精緻農業必須要有推廣性與經濟性,但飼養神豬並沒有經濟性與推廣性,只是少數人的活動而已。飼養神豬或許有訣竅,但我們想不出來這些訣竅與養豬業有何關聯,因為沒有人會這樣子來養豬。
總而言之,飼養神豬是傳統,但傳統有好有壞,壞的傳統就該勇敢廢除。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