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上,上海地鐵第二運營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上海地鐵二運”發佈了一則微博:“乘坐地鐵,穿成這樣,不被騷擾,才怪。地鐵狼較多,打不勝打,人狼大戰,姑娘,請自重啊!但也正是這則提醒微博,引來了諸多網友的非議。隨著這場論戰持續,兩名年輕女子在上海地鐵二號線,身著黑袍和普通衣裝,蒙著面,手持彩板,上書“我可以騷,你不能擾”、“要清涼不要色狼”,以此向上海地鐵二運抗議。(央視網6月25日)
“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的行為藝術,讓人佩服,讓我們對女性的權利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站在權利和尊重女性的立場上,誰也無法否認關注“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的文明價值。
但是,不能說有價值有意義,就能消解所有的爭議,畢竟我們所處的社會越來越複雜,越來越多元,哪怕是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大問題上,也可能牽涉到社會的方方面面。道理很簡單,任何個體的權利都必須在社會中存在,也只有在社會中才能落地,否則就是空想。
就“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來說,我們既要看到起主張權利的一面,但也要看到社會的另一面。首先應考量的問題是,“上海地鐵二運”的善意提醒能被忽視嗎?具有正當性嗎?其次,如果不提醒或者無視女性被騷擾的現象存在,“上海地鐵二運”又有可能遭受到怎樣的命運呢?最後,對公眾來說,關注論爭,是不是都是基於理性的立場呢?是不是也摻雜了一些娛樂的效應呢?如此等等,不一一厘清,只能讓爭議成為口水陷阱,或者只是增加了娛樂的色彩,而忘記了爭議的內核所在。
其實,一些網友的指責,在筆者看來,具有片面性,“如果法律或者地鐵的營運法規沒有規定她不能這麼穿,那麼就沒有權力指責”,“ 穿得暴露不暴露是個人自我選擇的問題,沒有任何人可以以此為藉口對他人進行性騷擾”,這些理由看似佔據了道德制高點,可以把提醒者打倒在地,殊不知,地鐵方面僅僅是提醒而非強制要求,如果存在字面不合適因素的話,那也是另外的問題,是一個怎麼提醒更讓人容易接受的問題,根本不存在限制個體選擇的問題。這是其一。
其二,地鐵方面的提醒也是履行義務的體現,如果只是不顧不問,恐怕,才是非理性的。其三,女性當然可以穿“清涼裝”,但是,這不意味著如何“清涼”都是自我選擇而與社會無關。若果真如此的話,必將導致女性權利保護和主張掉進陷阱之中。
因為任何權利都是有邊界的,尤其是在公共場合。簡單地說就是,女性可以“清涼”,有關方面當然可以提醒。不能把提醒當成是對女性權利的“消滅”。在筆者看來,考慮到自身權利的邊界,並審慎地把握好度,是權利順利落地的前提。如果一味擴張權利而忽視了社會可以接受的度,或者說只要求權利而忽略義務的承擔,都是錯誤的。
性騷擾頻發與女子穿著暴露有無必然聯繫?就當下來說,這是一個複雜問題,並不是單純的直觀體驗就可以決定的,但女性權利保護並不必然等同於女性著裝問題。因此,善意的提醒不等於剝奪女性的權利,相反,是對女性權利“度”的提醒,尤其是在公共場合之中。
當前,社會的多元化狀況導致性騷擾問題複雜化,可以說,性騷擾問題既是社會和道德難題,也是政治和法律難題。那麼,歸結到一點,勿娛樂化對待“我可以騷你不能擾”是必然選擇,同時,“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也提醒我們,女性應追求有邊界和節制的權利,否則,就可能走上權利的反面。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