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河道被傾倒廢油淪為“墨汁河”,這是真的嗎?日前,不斷有蘇州當地百姓向政風熱線反映:位於蘇州相城區227省道西側有一條河流污染嚴重,已經成了名副其實的墨汁河。4月19日,省環保廳廳長陳濛濛做客政風熱線,現場處理這一投訴。(4月20日新華網)
河面上漂浮著厚厚的類似油污的物質,河水的顏色呈現深黑色,這樣的“墨汁河”存在大半年的事實,就像一條示醜的“恥辱河”,既折射出了當地的治污能力,也深刻暴露出了管理水準。無論原因何種,能存在很長時間就已經反襯出了治理懶政。
面對“墨汁河”,我們不禁想問:如果沒有省環保廳廳長的過問和現場處理,該現象會不會繼續持續下去?這樣一條居民天天可見的原本清澈的河,為何就能讓當地環保部分視而不見?即使當地環保部門初步認定這是一起偷排行為,但目前還沒有找到相關的證據,是不是有點打臉的意味?既然去年就發生過多起船舶或者油罐車違法傾倒事件,那為何環保部門就不能及時聯合公安部門堅決打擊這種行為?為何不重視群眾舉報?非等到廳長關注?要知道,在有可能出現疑點的盲區,只有發動群眾監督,才能及時發現問題,也才能真正將治污落到實處。
這不禁讓人想起之前的另一個事件。河南一名市長曾向公眾道歉,原因是他治下的環保成績單相當糟糕:一個區的內河已完全失去自凈能力,成為納污河渠,河道內垃圾遍佈,污水橫流。這道歉,像一顆重磅炸彈,在網路上傳開。撇開市長的愧疚,最當反思的是——市長的道歉很真誠,但若不能追責,道歉一旦化為烏有,這樣的道歉也只能算是拳打棉花,起不了關鍵作用。我們不能否定市長道歉的誠意,畢竟道歉了一定比不道歉強,也能顯示出政府工作的公開和透明。但對整個城市來講,擁有健康的政治生態和管理環境,解決更多實際民生問題更重要。反言之,對違反這些政策和制度的工作人員,追責遠比抱歉更有現實意義。
面對治污失誤,追責比道歉更重要,平時作為比非等到廳長關注更重要。基層的高度關注,會比廳長和市長的“偶拾”更有必要。在道歉基礎上,更關鍵的問題當是——是否追責了,是否有所改善了?道歉的落腳點只有放在了追責和維護上,才能讓道歉變成了生產力,變成為當地百姓謀福利的真作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新《環保法》不就明確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麼?同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不也規定,對在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幹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麼?面對污染嚴重的“墨汁河”,是不是也該追責一下?退一步講,即使真是有人偷倒污染物,那為何執法部門一直抓不到?是能力不夠還是沒足夠重視?如果重視了為何還能持續大半年?污染“小事”如果非要廳長關注才能解決,那基層的執法部門和人員就真好意思,挂得住臉面?一言蔽之,治污不能總靠輿論倒逼,也不該總靠廳長和市長親力親為解決才好。(台灣網網友:姜春康)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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