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追星,切莫成為“腦殘粉”
追星這個詞想必大家都不會陌生,早在70年代,鄧麗君火遍全中國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這個苗頭,不過當時的人們更多的是單純的喜歡某個人唱的歌曲,在慢慢的到喜歡這個人,而在21世紀,追星這個詞彙也得到了更多的詮釋,即為喜歡明星,崇拜明星,追求明星。
當然,這裡的“星”不只局限于歌星,球星影星或一些知名人物都可以算作在內,而崇拜他們喜歡他們的自然就是他們的“粉絲”,近幾年來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而出現的一個名詞叫“腦殘粉”,通常指代那些對於名人明星的過度癡迷、瘋狂追求以至於失去理智的人群,這個群體會對任何不利於他們所追求的名人明星的言論進行猛烈地攻擊,甚至傷及無辜,很明顯,這便是不理智的追星了。
凡事都有兩面性,那追星這種行為自然也是有好有壞的。先說好的一面,如果有了合適的崇拜對象的話,一種程度上也是幫助自己激勵自己,有動力去向自己的偶像學習,如果喜歡的是歌星影星的話,還能夠培養自己的興趣。美國總統的克林頓,也是少年時受到政治明星肯迪尼的“感召”,這顆星領他看到了自己的未來、自己生存的目標:他要成為這樣的星,20年後,他終於走入了白宮,成為他少年時代就夢寐以求的那顆星——美利堅合眾國總統。,這何嘗不是一個追星的正面典型呢。
但追星的弊端相對多一點,尤其是對青少年群體來說,一些人群的世界觀還沒有完善,盲目追星的話很容易變得極端,心思一心一意的放在偶像上,學習成績一落千丈。而題目所說的“腦殘粉”則常常與他人發生口角,導致大規模網路戰爭、互相謾罵與人身攻擊,更有極端者會願意為了偶像付出一切,甚至失去一切。相應的例子也有很多,最出名的莫過於楊麗娟,從16歲開始癡迷香港歌手劉德華,此後輟學開始瘋狂追星。楊麗娟的父母勸阻無效後,開始賣房賣腎以籌資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尋見劉德華。2007年3月22日,曾經赴香港參與劉德華歌友會,實現生平夙願。不過,其父最後由於楊麗娟的“追星”行為而跳海身亡。
過分或盲目地“追星”,會影響到我們的學習和生活。但是如果能適當地調節時間,“追星”也算得上是個不錯的愛好。因為在“追星”的過程中,你會對那些明星產生敬慕,從而會不由自主地去學習他們身上的優點,例如他們敬業愛業的精神以及刻苦奮鬥的品質。“追星”有利也有弊,關鍵是要看你追的心態和態度,追星應該要取其精華,棄其糟粕,要正確追星,樹立健康、高尚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台灣網網友: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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