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輝:中國現金貸監管可借鑒美英經驗
近期,以現金貸支撐業績的趣店赴美上市,引發爭議並成為關注焦點。隨著國內“現金貸”業務崛起,其已成為網際網路金融與消費金融融合發展的代表性產物。
最早,現金貸起源於國外Payday Loan(即發薪日貸款),隨後在我國加劇異化。一段時間以來,現金貸借貸利率呈井噴之勢,遠遠超出法定上限(年利率36%)。伴隨著不規範平臺的“現金貸”引發的風險和糾紛不斷增多,我國對現金貸的監管逐步加強。
Payday Loan起源於20世紀80年代末的美國,並在2006年左右在英國開始發展。該項業務具有無抵押擔保、無場景、無指定用途等特點,通常貸給客戶金額在100~1000美元之間,用於週轉應急,並約定在發薪日用薪水歸還。Payday Loan在美英兩國業務發展迅猛,規模急劇擴大。2014年末,美國Payday Loan已累計1200萬活躍借款用戶,超過總人口的3%,放貸金額約460億美元。在英國這個數字同樣驚人,英國Payday Loan 2013年達到高峰,市場價值達到25億英鎊,活躍借款用戶超過總人口的2%。
跨越式發展的同時,Payday Loan的發展也曾飽受爭議。畢竟從本質上來講,這是一種面向低收入人群的高利貸行為,若一旦客戶無法一次性歸還借款時,就會大概率選擇延期,那麼利滾利就會導致客戶原本窘迫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將會承擔鉅額利息。
Payday Loan面臨風險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全球金融形勢影響,另一方面則是由於缺乏良好的儲蓄習慣。更重要的則是行業發展初期,英美兩國對Payday Loan的監管缺失所致。特別是在突然發生金融危機時,將會有大量的人群因暫時的財務困難而涌向現金貸平臺尋求小額融資,而後進入續借、被反覆收取滯納罰金、面臨高壓催收的怪圈,影響國家穩定大局。在此背景之下,美英兩國的監管機構不得不出手“干預”,均出臺了專項辦法對該業務進行全面的監管。
美英兩國對現金貸放貸機構的監管,均有較為嚴密的法律法規的強制約束。如美國現金貸放貸機構必須無條件接受《公平信用報告法》、《公平信貸機會法》、《聯邦貸款法案》、《真實借貸法》等約束,同時還需接受監管部門的一些優化產品等方面的建議。美國監管部門曾建議Payday Loan允許出借人提供兩種長期貸款方案:一種是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且年化利率不超過36%的貸款,違約率控制在5%之內;另一種則是年化利率上限為28%,申請費用不能超過20美金的貸款。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則通過《消費貸款管理細則》,對現金貸放貸機構進行監管。其目的是為了讓借款機構只向合適的人群借款,避免借款客戶通過持續週轉、多頭借貸等方式承擔遠遠超過其自身可負荷債務總額,從而避免債務纏身、深陷債務陷阱。
作為消費金融的分支,我國現金貸興起于2016年左右,目前正處於野蠻生長的態勢。據清暉智庫統計,我國現金貸整體規模接近2萬億元,平臺3000家左右,有近20家現金貸或現金貸產業鏈公司在籌備境外上市。總體而言,“現金貸”具有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完善金融供給體系等較高的社會意義,因為各類平臺覆蓋了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無法覆蓋的借款群體,解決了他們的融資問題。但與此同時,畸高的借款利率、收費資訊披露不明、誘導續貸等行為,讓部分處在灰色地帶賺取高額利潤的現金貸公司備受質疑,讓借貸者背上沉重負擔。
從英美經驗來看,我國完全可以適當借鑒,並通過加強行業監管和立法工作,如建立準入門檻、明確監管部門以及健全執法機制等形式,實現對現金貸平臺的高效監管。此外,還應加強對借貸者的金融知識普及教育。(作者係著名經濟學家、台灣網特約經濟學家宋清輝,著有《一本書讀懂經濟新常態》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