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媒體報道稱抽煙者不能當校長 臺教育主管部門澄清

時間:2011-11-07 19:33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11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聯合報》今天報道指教育主管部門禁令抽煙者不能當校長,教育主管部門晚間發佈新聞稿鄭重澄清,說明並無強制禁令規定抽煙者不能當校長,請島內各媒體予以澄清,勿以訛傳訛。

  據報道,臺灣教育主管部門1周內2度澄清《聯合報》頭版報道。《聯合報》10月31日頭版頭條稱教育主管部門明令禁師生戀。臺教育部門負責人吳清基10月31日在民意機構備詢時出示公文否認,強調並沒有用如此規定,外界也沒有看到明令禁師生戀的敘述。

  《聯合報》今天刊文指教育主管部門禁令抽煙者不能當校長,教育主管部門則腳步加快,傍晚立即發佈新聞稿鄭重澄清。教育主管部門解釋,依衛生部門煙害防制策進會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建議各縣市研議未來校長甄選時,將抽煙習慣納入甄試簡章遴選參考條件,並採漸進倡導方式,可辦理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累積高度共識後再推動,且于實施前宜有緩衝期,鼓勵有抽煙習慣的教師且生涯規劃上有意參加遴選校長者戒煙。(台灣網 吳斌)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分享到:
編輯:吳斌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