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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拍馬英九走光照記者因誹謗案遭判拘役50日

2016年09月18日 14:04:37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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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拍馬英九走光照,陳育賢誹謗遭判拘役50日。(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曾拍馬英九走光照記者陳育賢涉誹謗遭判拘役50日。(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9月18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曾拍下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走光照、並公佈在臉譜網的“獨立媒體網路有限公司”記者陳育賢,近日因一起誹謗案遭判拘役50日。

  去年10月28日,陳育賢在臉譜網上張貼“支援朱立倫參選領導人後援會成立暨誓師大會,車馬費:300元(新台幣,下同)”轉載文章,並加注“支援朱立倫參選領導人後援會成立大會車馬費300……這樣少有點落漆”,主辦活動的蔡宏駿認為被指涉賄選,狀告陳育賢妨害名譽。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處陳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法院認為陳育賢未經合理查證,擅以網路臉譜網頁面轉貼、加注原訊息,所指摘、傳述之事亦足以毀損蔡宏駿名譽。她輕率發表網路言論之舉,明顯逾越法律保護言論自由界線,散佈文字誹謗犯行明確,應依法論科。

  法官認為陳育賢僅“為逞口舌之快”,沒詳加查證即輕率轉貼“車馬費300元”訊息,還加注戲謔評論,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衡量陳育賢智識程度為高中畢業,離婚、育有1子、擔任網路媒體記者工作、每月收入6萬元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判她拘役50日,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在馬英九走光事件後,今年6月24日陳育賢曾再次隨同新上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前往海外訪問。(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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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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