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聞采編隊伍和報刊記者站進行監管、打擊“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是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李東東7日在遼寧瀋陽召開的“全國報刊管理工作會議”上表示,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共辦理新聞報刊領域群眾舉報案件556件,其中記者收受錢財、敲詐勒索案件76件,一號多刊(報)、買賣刊號案件144件。
2009年,全國有包括《21世紀經濟報道》《理財週報》《今日早報》《半島都市報》《京華時報》《洛陽晚報》等十幾家報紙因刊發虛假失實報道受到公開通報批評、警告或停刊整頓等處罰,近百名媒體從業人員因存在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被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列入新聞從業不良記錄,其中有20多名新聞記者被判刑。
據介紹,全國各地新聞出版管理行政部門去年以來集中整治了新聞報刊領域違法違規問題,取得明顯成效。共有399種違規報刊被緩驗,其中349種被逐家談話並限期整改,12種受到行政處罰,38種被停辦或調整,30種因長期未能正常出版被登出登記。其中,湖北針對中國經濟時報社湖北記者站存在的有償新聞等問題,對該報予以警告並登出其湖北記者站;河北對存在新聞從業人員敲詐勒索問題的大眾閱讀報社、河北經濟日報社分別予以警告、罰款3萬元等處罰;廣東對《民營經濟報》進行徹底整頓;山西針對“忻州假記者村”事件開展了打擊 “四假”(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的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寧夏嚴厲查處了《中國社會調查》假記者詐騙事件,涉嫌詐騙的假記者目前已被批捕。
李東東表示,將進一步強化對違法違規問題舉報不斷的報刊社重點跟蹤管理,一旦發現有效證據堅決依法予以從重處理,並在報刊品質評估和退出機制中作為重要考核分值。要進一步加強對新聞敲詐惡性案件和重大虛假失實報道處理力度,建立完善全國統一的新聞從業不良行為數據庫,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廣泛關注、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的快速處理和部門協調配合機制。進一步完善新聞采編活動和從業人員管理方面的法規。充分發揮媒體和社會監督的力量,對查實的重大案件,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
2009年,新聞出版總署頒布了《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報刊記者站管理辦法》,並先後出臺下發《報紙期刊審讀暫行辦法》《關於認真做好報刊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起包括重大虛假新聞報刊主要負責人問責制度、報刊違規處理社會通報制度、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辦督辦機制、新聞從業不良行為記錄製度等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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