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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網路健康有序運作

2012年12月29日 09:00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決定既是對公民隱私權、表達權、民事權三大類權利進行保護的法律,也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設網路時代新的管理方式的法律。決定比較好地調整了保護公民個人資訊與方便公民利用網路的關係,比較好地調整了保護個人權利與維護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關係,比較好地調整了促進網路發展與維護網路秩序的關係。

  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應著手制定、完善或修改相關的配套法規,時間要抓緊,規定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可操作性要強,使這一決定能夠更快、更好地得到貫徹落實。各級人大常委會應及時對決定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確保決定有效實施。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履行好監管職責,對違反決定的行為堅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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