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的《邵陽日報》頭版刊登了兩份官員檢討書,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檢討書的署名者分別是邵陽市消防支隊隊長羅博賢和邵陽市疾控中心黨委書記姚湘武。兩人在檢討書中對未能參加當地市委召開的經濟工作務虛會議向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做出檢討。其中一封檢討書提到,“1月14日至16日,省公安廳對支隊班子考評、省廳和總隊對支隊進行年終考核,此時我和支隊官兵們一起都忙於迎考”,因此,未能參會及提交書面請假。
《邵陽日報》編輯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頭版刊登官員檢討書一事由邵陽市委宣傳部負責,自己不清楚細節。
記者聯繫到邵陽市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據他介紹,這兩位官員缺席的是當地一個抓作風、促經濟發展的會議。當時,包括這兩人在內,共有11人沒有參加本次會議。事後,這幾名幹部都受到了通報批評,並由主管領導與其談話。
對於為何選擇這兩位官員在當地媒體頭版刊登檢討書,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不清楚來龍去脈,具體承辦部門是市委督查部門。“初衷主要是整治官員慵懶、拖拉作風。據我所知,以前沒有嘗試過此類做法。這樣處理的依據是去年市委十屆三中全會出臺的一個文件。”他說。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去年6月12日邵陽市委辦公室印發的《中共邵陽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幹部作風建設的十條規定》,其中一條內容便是“努力改進會風文風”。該條細則提出,“嚴肅會議紀律,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缺席,未經批准不得安排他人代替參加會議,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會前需報經主持會議的領導批准。”
在該規定第九條“嚴格實行責任追究”條款中也提及:凡具有幾類情形的領導幹部,“一律先免職再處理,一般幹部一律先待崗再處理,執紀執法人員一律先調離原工作崗位再處理,責任人該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其中情形之一便是“兩次無故缺席全局性會議的”。
“現在對官員會風、工作作風管理是我們的工作重點。這次會議是市委經濟工作務虛會,參會者為所有市級領導還有各區縣書記、市屬各部門的一把手,探討今年的工作怎麼開展和落實,不是一般性質的會議。參會的幹部有150人左右,是在市委機關大樓召開的。會期是1月14日和15日兩天。”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事情發生後,宣傳部門並未和兩位刊登檢討書的官員直接接觸。“是紀檢部門和他們溝通的。”他說。
然而,邵陽市的這一創新之舉並未得到廣泛認可。有媒體戲稱,如果官員犯了錯就在報紙上刊登聲明道歉,版面該不夠用了。
事實上,官員公開檢討並非首次。2011年,長沙市一家紙媒曾在頭版刊登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芙蓉區交警大隊的道歉信,稱長沙市區某處長達半個小時的堵車,交警“排堵不力,責任不可推卸”。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錶示,對於官員參會及工作作風的管理,更需要法律制度和長效機制。“當前,針對官員的問責事件,通過媒體、公眾、上級領導督促事件進展似乎成了常態。短期看這樣做效果明顯,但長遠考量,還是需要健全的官員管理機制。”他說。
莊德水錶示,近年來中央及各地多次出臺各類規定約束官員行為,但很多官場頑疾並沒因此根除。“原因在於,如果缺乏法律上和制度上的強制力,各級政府和官員自身在執行中存在很大的自由度。”他說。
莊德水直言,以此次兩位官員書寫檢討書的口吻、內容來看,更像是“向領導彙報”,官腔十足。“這些細節都說明,檢討書的主要受眾是領導,更體現了這次事件處理中強烈的上級和個人意志,而且處理方式隨意性比較強。當地市委初衷是好的,但應當尋求更為常態、規範的處罰、曝光方式,比如,可以定期在當地媒體的固定版面刊登缺席重要會議的人員名單。”他說。
邵陽市宣傳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這項舉措的長效機運作機制正在探討中。“對官員的會風、工作作風如何實現更加規範的處理,仍在不斷探索中。”他說。(記者 駱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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