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中國“公考殘疾歧視第一案”原告再赴考

2013年03月22日 16:18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3月中旬,“中國公考殘疾歧視第一案”原告、28歲的安徽省舒城縣視障青年宣海再次赴考,重新引發中國民眾對殘疾人就業歧視問題的關注。

  在經歷過四次“未果趕考”後,宣海于20日在網際網路上查到已通過2013年安徽省公務員考試報名初審,喜憂參半。喜的是,本次安徽省“公考”拿出兩個名額指明只招“殘疾人”;憂的是,他心繫的“無障礙考試”能否實現。

  部分政府官員、公益人士、學者認為,雖然當前中國殘疾人事業有了長足發展,但殘疾人遭遇就業歧視仍普遍存在,整個社會對殘疾人群的認識和包容程度也還不到樂觀的程度。

  2007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如果達不到這個比例,必須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日前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戴碧蓉表示,行政機關招錄殘疾人就業的數量遠未達到法定比例,儘管多地出臺了“公務員招錄不得拒絕殘疾人”的政策,但操作性不強。

  宣海說,他並不像一些人所想的,為了“鐵飯碗”而考公務員。他曾經的夢想是做一位優秀的銷售。

  高中時期體檢時,發現自己患有罕見疾病視網膜色素變性,導致視力日益下降且無法進行矯正,雖然憑藉著自己的毅力,宣海還是考上了安徽財經大學並在2007年順利畢業。

  畢業之後的宣海,已經是一級低視力殘疾。在找工作多次無果的情況下,已經接近“盲人”狀態的他曾不得已去學了按摩。目前,他還在從事這一工作。

  “我覺得我該站出來,打破世人對殘疾人、特別是對視力障礙者的思維定勢,”宣海說,“殘疾人的就業應該是多元化的,融入社會的。選擇公務員考試在別人看來不切實際,但在我看來,卻是最實際最有希望成功的選擇。”

  但現實並不那麼美好,在前四次宣海報考的公務員考試中,一次是由於需要填寫視力,在初審就被刷下,其餘三次則是未能提供宣海所需要的電子閱讀試卷,他只能空對看不見的試卷放棄答卷。

  為了讓更多人關注殘疾人實現平等就業的權利,宣海還在2012年以參加公務員考試中受到歧視為由,將安徽省人社廳告上法庭,成為全國公務員考試殘疾歧視第一案,最終以敗訴告終。

  在宣海看來,雖然前幾次參考結果不盡如人意,但是每次都讓他靠近夢想“一點點”。

  “最近一次報考是2012年11月份的‘國考’,”宣海告訴記者,“職位所在地的廣東省人保廳給我提供了獨立考場,大字試卷。雖然對我沒啥用處,但是我還是要感謝工作人員。”

  記者從安徽省人事考試院獲悉,由於此前沒有先例,該單位正在與安徽省殘聯、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公務員局積極研究包括宣海在內的數位報考2013年安徽省殘聯公務員職位的考生制定“無障礙考試”的方案和考試形式。

  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顯示,中國各類殘疾人總數為8296萬人。佔全國人口總數6.34%,像宣海這樣的視力殘疾有1233萬人。

  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務理事陸軍認為,政府應切實承擔起帶頭招錄殘疾人的示範義務,並且為他們提供無障礙的輔助設施。“如果政府不能為殘疾人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那整個社會談‘消除歧視’還言之過早。”

  戴碧蓉建議,應將行政機關招錄1.5%比例的殘疾人作為強制性規定,明確不得以繳納殘保金的方式替代,同時希望改進公務員考試的無障礙環境,為殘疾人進入公務員隊伍提供輔助。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