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12日對“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的一審判決,與此前陜西對“表哥”楊達才的審判不提及手錶的來源一樣,“房叔”多達21套房產的來源和處理問題也未有提及。公眾關心的是,如此鉅額房產是否來源合法?案件宣判後是否意味著所有房產因此“洗白白”而“合法安然無恙”?
2012年10月,時任廣州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番禺區分局政委的蔡彬遭網友舉報坐擁22套房產,經紀委核實其與家人實際擁有房產21套。
令人費解的是,從7月26日的庭審到如今的一審宣判,整個審判過程中僅提及蔡彬2套房產。對此,檢察機關表示,目前掌握的證據顯示,“房叔”受賄與其房產的關係不大。
對此,人們不禁要追問:除去退贓和罰沒財產外,是否意味著“房叔”的房產“合法”了?蔡彬是一名正處級幹部,其妻子曾任番禺區工商聯辦公室主任、秘書長,現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資標準,都無法購買那麼多套房。
記者曾就此多次問詢負責本案的紀檢、司法機關和當地政府,然而,檢察院、法院以缺乏證據為由不予解釋,紀委則以案件已移交司法機關為由保持沉默。因房產問題而落馬的“房叔”,結果房子成了案件的“敏感詞”。
“表哥”落馬了,但他的問題與表無關;“房叔”判刑了,他的腐敗也與房無關。這樣的反腐結果,總是讓人有些如鯁在喉難以真正舒暢,難怪不少網民發帖表達了不滿和不解。而要紓解這些不解和不滿,恐怕還需要有關部門正面做出回應,而不是似有難言之隱一樣保持沉默,因為這樣只會增加人們的質疑。(記者 毛一竹、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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