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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扁洗錢風波 國民黨推“財產來源不明罪”法案

2008年08月21日 08:5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昨天指示國民黨中央政策會、“立法院”國民黨團應儘速在休會期間,邀集相關單位,通過舉辦公聽會、黨政協調會議,在9月臺“立法院”新會期一開始就全力推動陽光法案補強工作,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等規定,使廉能政治得以貫徹實施。

  國民黨昨天下午舉行中常會,吳伯雄會中發表談話時,作以上表示。

  報道稱,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對近日造成風波的陳水扁島外匯款洗錢案,引發是否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提出書面與口頭報告。

  林益世表示,國民黨順應主流民意要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把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列入第二會期優先法案。

  林益世說,2006年“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初審“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時,就曾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或限期申報補正等,討論是否除行政罰外還要增訂“刑罰”。最後在臺法務部門堅持下,才未採刑罰僅實行行政罰規範申報不實。

  他表示,2007年3月5日“立法院”三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條文,遭民進黨當局要求延至今年10月實施。對特定媒體指責國民黨,他特地澄清,是民進黨決定不採刑罰。

  因此,林益世指出,現在大家討論是否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主要是著眼在是否課以“刑罰”;但增訂此條文可能衝擊現行“罪刑法定主義”、“無罪推定原則”及“舉證責任歸屬”等刑事政策。希望臺法務部門部參考島外立法案例,儘速提出相關版本送“立法院”審議。(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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