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7日消息 臺北地院9月間判決陳水扁涉貪污等案後,另告發扁家友人羅勝順、羅施麗雲(羅太太)等人涉偽證等案。臺北地檢署今天傳喚2人到案,訊後飭回。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院告髮指出,羅勝順、羅施麗雲在檢方偵辦公務機要費案期間,配合扁家說法,指曾接受陳水扁以機要費犒賞,並以他人發票報帳,涉嫌偽證罪。
除羅勝順夫婦外,其餘被告分別為陳水扁及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友人種村碧君、扁辦秘書陳心怡、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林德訓秘書陳慧雯、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等人,分別由臺北地檢署及特偵組偵辦。
臺北地檢署已陸續傳喚陳心怡、林德訓、陳慧雯、李界木、魏哲和等人到案,本週內將傳喚馬永成說明。(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