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去年在臺“高院”羈押庭上,為了證明自己不會逃亡,竟大爆臺灣地區領導人有2條脫逃管道。經檢察官向臺當局“國防部”、“國安局”查證後,最近已證實陳水扁洩露機密,因此將他列為違反機密保護規定被告,近日將到看守所就訊。已經官司纏身的陳水扁多言惹禍,又要再添一條罪名。
針對陳水扁因為泄漏臺灣地區領導人2條脫逃管道被訴一事,臺當局“國安局”22日相當低調,僅表示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式,不方便對外說明。不過相關官員私下表示,秘密既然已經被公開,就會做調整,臺灣地區領導人撤離本來就不會只有一套劇本。
去年10月8日,陳水扁在臺“高院”二度召開的羈押庭中,以哀兵姿態,懇求合議庭讓他交保,為了證明不會逃亡,在最後陳述時竟爆料指出2條只有臺灣地區領導人才有的“脫逃”管道。
陳水扁說,臺當局安全人員曾告訴他,士林官邸和衡山指揮所連在一起,指揮所那邊有一個停機坪,危急時可以搭直升機脫逃。“那是蔣介石時期使用的,他死了以後就沒有用。”陳水扁強調,以他曾任臺灣地區領導人的高度,根本不必逃跑。
至於第2條脫逃管道,陳水扁稱就在現馬英九辦公室所在地與臺當局“國防部”中間的臺北市博愛路,有一個地下道相通,從馬英九辦公室經過博愛路的地下道,就可以跑到臺當局“國防部”的頂樓停機坪。
“那是馬英九用的,我用得到嗎?我已經卸任怎麼可能逃跑。”陳水扁還說,一直有兩架直升機停在松山,“姓蔣的才有可能跑,我已經卸任怎麼跑。”
對於陳水扁如此大剌剌地將臺灣地區領導人逃脫管道公開,臺檢方事後檢視陳水扁的爆料內容,懷疑他觸法,因而分案偵辦。為此,檢方向馬英九辦公室、臺當局“國防部”、“國安局”等機關函查,以查證陳水扁爆料內容是否屬於臺當局“國防部”機密的“萬鈞計畫”。經過長達數個月的“公文旅行”後,相關單位最近函覆檢方,證實了陳水扁所說脫逃管道的真實性。(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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