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泰晤士報》7月14日文章,原題:抨擊中國人權記錄的鬧劇
歷史的鬧劇正在重演。到了現代,人權活動分子又開始採用60年前西方人對“邪惡的東方人”採用的卑鄙的雙重標準。這些人權活動分子呼籲西方民主國家對中國“佔領”西藏和“侵犯”人權等行為施加壓力。
西方在道德問題上沒有權利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說三道四,無論是涉及人權還是民主問題。人權觀察組織希望戈登·布朗就中國在西藏的所作所為向其施壓,但布朗本人就是應當為伊拉克的毀滅負主要責任者之一。為什麼會有人希望讓布朗、布希或者薩科齊來“教育”中國人呢?他們自己都對基本的自由和國際穩定表現出了赤裸裸的蔑視。
人權活動分子傳達出的資訊似乎很清楚———雖然西方偶爾犯“錯誤”,例如在伊拉克和關塔那摩,但東方天生更邪惡。簡而言之,“我們”侵犯人權是無心之過,“他們”侵犯人權就是源於文化上與生俱來的“邪惡”。
人權活動分子在涉及東方的問題上正在不知不覺地重新背上“白種人的包袱”。這可能會讓布希和布朗暫時感覺高人一等,但對於在中國推進民主權利來說毫無用處。(作者奧尼爾·布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