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怪象
違規減持案例頻現
近期減持密集也導致了違規現象的頻發,甚至出現了有些大股東為了達到減持目的,不惜鋌而走險越線減持。
公開資訊顯示,今年以來,相繼有依米康、金力泰、天虹商場、*ST博元、雛鷹農牧、深天地A、中洲控股等40余家公司出現違規減持。這其中,有部分公司由於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減持比例達到5%時,未及時進行資訊披露,但更多的則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因用力過猛,而出現超比例減持。
以依米康為例,因公司股東超比例減持收到監管函。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孫屹崢、張菀夫婦,2月間合計減持公司股票比例高達10.23%,直接越過5%規定的紅線,違反相關減持規定。類似用力過猛、越線減持的例子遠不僅此一例,金力泰、*ST博元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每人平均發生了明知越線,還強行減持的違規行為。其中,金力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吳國政累計減持公司股票18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88%。隨後,吳國政還就本次減持公司股份的違規行為“向廣大投資者表示誠摯的歉意”。
此外,在*ST博元退市前,公司第一大股東莊青虹為了減少損失,不惜鋌而走險,兩次減持合計佔公司總股本的7.87%,超出了5%的規定。
高送轉混搭股東減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減持套現的龐大隊伍中,高送轉和減持兩個看似不相干的詞卻經常“混搭”亮相。公開資訊顯示,今年已爆發了多起上市公司前腳發佈高送轉預案,引得股價一路高歌猛進,後腳控股股東及高管就進行天量減持的案例,由此也引發了市場和投資者的質疑。
以賽象科技為例,公司去年12月披露年報高送轉預案,而公司控股股東的減持計劃也結伴而來。根據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張建浩擬通過新疆甬金通達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擬在未來6個月內減持不超過5700萬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8.76%。
為此,深交所還特別要求賽象科技說明並披露高比例送轉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經營業績及成長性是否相互匹配。
因一邊高送轉,一邊減持而遭到監管的例子也發生在海潤光伏身上。今年1月,海潤光伏宣佈,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隨後,海潤光伏股價一度大漲,但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公司隨之而來的一則巨虧公告徹底讓投資者大跌眼鏡。海潤光伏公告稱,預計2014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億元左右。但與此同時,公司股東的減持行為並沒有停歇。在巨虧的情況下,海潤光伏依舊慷慨實施高送轉,董事長因此遭到上交所的公開譴責。
□專家解讀
減持可為市場降溫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今年以來A股瘋牛狂奔,大多數股票都已創出了歷史最高股價,這時候,應該是上市公司高價增發、大股東高價減持、IPO大擴容的最佳歷史時機。在A股市場,大股東減持只要不違法,應該是無可厚非的,我國法律並不禁止上市公司大股東及高管減持。從國外成熟股市的情況來看,也是如此。在國外,一般上市公司不僅股權較分散,而且大股東及高管減持也是常態現象。
董登新強調,從積極的意義分析,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有利於打破“一股獨大”的股權格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此外,有利於行業整合,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或進行創新性開發,還有利於擴大股票交易的市場供給量,為瘋牛降溫,化解泡沫風險。
但與此同時,如果在減持的過程中,大股東利用內部人資訊優勢及投票權優勢,操縱公司利潤分配方案,並使之配合自己高價減持,則是不道德的行為,甚至有操縱股價及內幕交易的嫌疑,監管層應高度關注,嚴查違法、重懲犯罪。
減持規則需要細化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認為,雖然目前很多A股市場的減持行為屬於正常減持,但個別減持行為也為以後法律法規的完善提供了有價值的案例。
張遠忠表示,與上市公司高管相比,中小投資者在獲取資訊等多個方面始終都處於劣勢,因此,對於頻繁上演的股東和高管減持行為,監管層應該加大對違規減持的懲戒力度,以此來保證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具體來看,雖然目前的法律法規已經相對完善,但是還應該對減持規則加以細化。首先,上市公司股東和高管減持行為是否涉嫌內幕交易,如何規避內幕交易是下一步監管層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此外,在完善法規方面,為了避免內幕交易的形成,監管層應該要求上市公司股東對減持原因、減持時間等方面做出詳細說明。要體現出資訊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讓本身就處於劣勢的中小投資者有一個選擇權,確保中小股東利益的平衡。
□監管動態證監會:將查處高管違規減持行為
對於今年以來爆發的減持大潮,劉姝威等市場人士認為,監管層對大規模減持現象應高度警覺,要加緊制訂相應法律規範,規範減持行為,對違規減持行為加重處罰力度。嚴格控制上市公司高管的減持套現行為。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因違規減持頻發,深天地A、雛鷹農牧、中洲控股等多家公司還因此而領到了交易所的監管函,還發生了海潤光伏董事長遭上交所公開譴責的案例。
而對於今年以來爆發的“減持潮”,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上週五也作出表態,表示將對大股東、董監高人員違反規定的減持行為,依法給予查處。
京華時報記者 敖曉波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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