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高子程:
如何規範網路行為,我想從三個方面來談:第一個方面關於行政監管,我的建議是目前我們急需加強對於網路和行政監管的立法,或者說對於網路空間的網路行為如何通過制度設計來制訂相應的監督、管理、處分措施。 我們希望網路法治建設中把行政監管常規措施作為主要手段,這樣的手段有可持續性,能夠起到監管的作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產生震動或者更加負面的非議猜測。
第二個方面從行政處罰方面談一談網路空間的法治建設。
目前虛擬空間實施的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立法已經很嚴厲了,最近有一些案例,社會效果比較好。咱們的立法是嚴厲的,但是執法水準,特別是區縣一級的執法水準有待提高。如果這個執法水準不當或者造成負面的影響會損害網路空間法治建設。
另外刑事處罰應該作為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震懾手段,對於極端的情況必須要啟動刑事處罰的程式,但是不能像行政處罰那樣作為常規的手段。
第三個方面是基於前兩個建議,如何使用行政監管的手段和行政處罰的手段,這兩個的度如何拿捏。
我想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是解決這個問題一個非常重要的舉措。這一塊中國有龐大的律師隊伍,這是一塊不可替代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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