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法工委經濟室副主任楊合慶: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我想,中央對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全社會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制訂相關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網路是這樣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網路方面的立法。
把相關立法列入到本屆的立法規劃,這項工作正在有序的推進。今天借此機會聽了各位專家、包括網民各方面的代表的意見,我很受啟發,我在此跟大家交流我們在研究網路立法方面的簡單的想法。第一,對於網路空間的治理是現實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網路發展初期大家都認為網路是虛擬的,沒有國界的,這個觀點在逐漸的被駁斥了。最典型的一句話,在網路上沒有人知道你是一條狗,現在是在網路上沒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條狗。實際上現在每個人都是赤裸裸,沒有隱私可言。網路是現實生活的延伸,在立法方面加強網路的法治建設,首先要將規範現實生活的法律在網上延伸,在現實生活中有關政府管理部門執法的職能,管理的職能要轉變管理方式,向網路延伸。另外是公民企業在網上的權利,對他們是同樣有效的。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他們的權利義務,在網路空間義務和責任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延伸到網路。
我的第二個觀點是在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過程中,網際網路企業應該更多地承擔弘揚法治精神、弘揚法治責任的擔子。網際網路企業是現實空間和網路空間的橋梁、紐帶,它是現實的人和現實的人之間交流資訊的一個橋梁和紐帶。網路空間的法治關鍵在於從法律上界定網際網路企業的義務和責任,首先現實生活的法律保護企業和公民權利的法律同樣是適用的。大部分的現實法律對網路空間適用,但是因為網路平臺是新事物,從國外來看,網際網路立法的重點是如何規範網際網路企業的立法,所謂的避風港原則就是這麼來的。我們現在很多網際網路企業,更多的強調避風港原則,實際上我們跟國外的同行交流的時候,他說是因為網上的資訊侵害了別人的權利,他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然後再考慮避風港的原則。我們現在的網際網路企業更多的是強調後者而不是前者。我們的侵權責任法也規定了,只要網際網路企業他的資訊侵害別人權利,怎麼樣知道呢?有一個基本的原則,至少社會公眾都認為你這個資訊是違法的,你就應該知道。但是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網際網路企業明知網上的資訊是違法的、有害的、侵權的而故意或者放任這種現象的存在,網際網路企業在網路空間掙錢過程中要弘揚法律精神,承擔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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