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生來杭創業就業實習的有關政策待遇

2015-09-16 14:31:00    來源:國臺辦    

  一、臺灣大學生來杭自主創業的,可比照杭州大學生享受項目無償資助,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和有關貼息政策。一是符合《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市委辦發〔2013〕84號)條件的臺灣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額度5萬元的商業貸款貼息或根據創業項目享受2萬、5萬、8萬、10萬、15萬、20萬元的無償資助,可申請額度不超過30萬的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二是將臺灣在杭自主創業大學生納入杭州大學生創業聯盟管理,對符合《杭州大學生創業企業融資“風險池”的實施意見》(杭團聯〔2010〕55號)的臺灣大學生創業企業,可享受50萬-200萬元項目貸款及其他服務。三是臺灣大學生來杭自主創業優先入駐市、區相關創業園區、特色小鎮等,並享受屬地各類扶持政策。

  二、臺灣大學生來杭在國臺辦授予的兩岸文創產業合作實驗區及臺資企業內就業的,可享受相關就業政策。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14〕168號),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大學生,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用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大學生本人收入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可享受2000元就業補助;以上兩項政策在同一期限內不能重復享受。

  三、臺灣大學生來杭在國臺辦授予的兩岸文創產業合作實驗區及臺資企業內參加企業實訓和見習訓練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資助。符合《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市委辦發〔2013〕84號)條件的大學生和企業,均可享受相應的補貼。

  四、臺灣青年高層次人才來杭創業創新的,符合我市相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 “人才新政27條”的相關優惠政策。

  五、以上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兩年內比照執行,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本紀要涉及的政策按新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杭州市臺辦供稿)(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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