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8條新政力推創新創業 部分減稅政策高於國標

2015-08-06 09:40:00    來源:長江商報    

  大學生創業,可獲2萬到20萬元無償資金扶持;個體工商戶等合夥貸款額度最高50萬元,且在貸款期限內全額財政貼息……昨日,我省發佈《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被稱為“湖北積極就業創業政策4.0版”,包括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提升就業創業服務水準等5個方面28條意見。其中,12條直接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創業就業帶動經濟增長,解決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鎮新增就業45.08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15.58萬人,困難人員就業7.95萬人,同比基本持平。湖北省人社廳廳長翟天山說,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3.02%,低於4.5%的控制目標,也低於去年底的3.1%,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部分減稅政策高於國家標準

  “我省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實現基本無門檻辦照。”省工商局登記註冊分局副局長蔣斌說,如需審批的創業者,可先到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再到有關行政許可部門辦理許可證照,即可經營。目前,全省已在宜昌、荊州、荊門、黃石等地實行三證合一的登記制度,下一步將在全省實行。

  在創業擔保貸款上,貸款對象由國家規定的“五類人員”,拓展到在我省依法開辦個體工商戶,自主、合夥經營及創辦小微企業的各類城鄉勞動者,貸款額度為個人最高10萬元、合夥最高50萬元,在貸款期限內給予全額財政貼息。

  同時,我省將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等符合條件人員創業,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按規定扣減稅,在國家標準基礎上上浮了20%。創業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可在3年內以每人每年5200元為限額按規定扣減稅,在國家標準基礎上上浮30%。小微企業暫免征收營業稅、減半徵收所得稅等稅費優惠政策也將抓緊落實。

  為適應“網際網路+”創業趨勢,我省鼓勵網路創業蓬勃發展。對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及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臺實名註冊、穩定經營、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所有”政策解大學生創業之憂

  此次《意見》中,我省在政策上鼓勵大學生就業、創業。對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按規定給予2萬至20萬元的無償扶持,創業項目在創業地申請,不受戶籍、生源地限制。

  “我省繼續把高校畢業生擺在就業工作首位。”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處長謝新松說,政府購買一批基層崗位用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見習基地開展大學生就業見習,按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城鄉低保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屬於社會孤兒、烈屬、殘疾人的畢業年度內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將大學生就業創業政策拓展到技師學院和職業院校畢業生。鼓勵和支援更多青年大學生在鄂就業創業,推動我省人才優勢轉變為發展優勢。同時,我省統籌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

  清理和廢止各項就業歧視性規定

  農民工創業也將是我省扶持重點。我省將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清理和廢止各項就業歧視性規定。

  我省將重點對零就業家庭和低保家庭成員、殘疾人、大齡失業人員等群體開展就業援助,確保零就業家庭和低保家庭至少一人就業。

  我省失業保險費率統一由3%降至2%,對沒有人員失業、依法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給予不超過上年度失業保險繳費額50%的穩崗補貼。各地可按規定將部分失業保險基金安排用作創業擔保貸款基金,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規模。

  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並簽訂合同,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陞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充分釋放科技人員創業潛力。

  我省將運用市場機制,建設面向各類創業創新群體的眾創空間,重點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留學人員創業園、回歸創業基地、創業見習實訓基地等,並給予場租、水電費、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補貼。

  支援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創業活動,壯大創業投資規模,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援力度。

  《意見》中作出明確規定,我省舉辦“創業湖北”創業大賽、“創業湖北”大講堂、創業沙龍、創業趕集會等活動,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時代風尚。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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