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燕綏預計,今年還將擴大地方養老金委託投資試點
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存資金1000億元交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委託投資已一年有餘。近日廣東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議的一份報告中顯示,1000億元養老金產生的收益不計入個人賬戶,但收益情況並未公開。
業內資深人士認為,所謂“結存資金”就是養老保險金在滿足當期所在區域養老資金需求之餘,剩餘部分的資金。按照該邏輯推理,該筆資金應當歸屬於個人賬戶擁有者,因此受益也應該歸屬個人所有。
“1000億元養老金投資按照本金歸屬權,其收益也應該歸個人所有。”昨日,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不過,對於社保基金投資收益歸屬目前並沒有明確規定,是一個法律空白。”
此外,《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雖然廣東1000億元養老金委託投資未完成兩年投資週期,但近一年來,國內對於養老金保值增值的話題一直未斷。楊燕綏表示:“預計今年還將擴大地方養老金委託投資試點。”
楊燕綏表示,未來幾年,國家可能會重新審視現有養老金制度,或將在頂層設計中做出新的規劃。
在談到養老金雙軌制時表示,楊燕綏建議,養老金的結構應按人口結構進行調整。“養老金應有四個來源:國家、企業福利,國家基本養老,企業員工福利,個人儲蓄。四個來源進兩個賬戶,一個賬戶叫社會統籌,包括前兩個來源,由政府來操作發放基礎養老金。剩下的兩個來源進入個人賬戶。所以總體上,老齡化的時候養老金的結構就是四個來源、兩個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