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霸王條款”多

2012-11-02 11: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范樂

  中新網11月2日電 (金融頻道 陳鴻燕)綜合報道,信用卡全額罰息;現金誤存信用卡取現收手續費;辦卡時承諾的優惠隨意變更;刷卡消費被"強制分期";銀行少給錢'離櫃概不負責'多給錢卻狀告客戶"不當得利"。近年來,銀行的霸王條款引發百姓諸多不滿,有網友吐槽"銀行做錯過什麼?銀行比上帝還上帝,永遠都是對的。"

  信用卡差1元沒還被全額罰息

  據新京報10月30日報道,信用卡差1元錢沒有還,也按照全額消費計算利息,且按照複利的方式計算。央視《每週品質報告》28日報道了王某在中國民生銀行透支11萬5年後要還44萬的案例。目前國內除了工商銀行外,絕大多數銀行均採用這種全額罰息的方式。"不管你還剩多少錢沒有還,銀行罰息所根據的基數是你當期的所欠款項的總數,帳單是1萬就按照1萬元每天5毛錢的利息計算。"農業銀行客服人員介紹說。對此,專家分析,信用卡全額罰息屬於"霸王條款"。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