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早產”背後是監管“難產”

時間:2012-12-31 11:01   來源:濟南日報

  近日有市民爆料,位於懷柔區的北京禧寶露飲料有限責任公司代加工的飲料存在“早產”現象。12月21日,兩名記者進入該公司,發現灌裝線上生產的三元核桃花生乳,生產日期顯示為2013年1月1日、2日,“早產”最多達13天。(12月27日《新京報》)

  事實上,在食品行業,有過“早產”行為的絕不止三元這一家企業,蒙牛、光明、和其正等產品都曾因“早產”事件被媒體曝光。當“早產”成為一種行業內“潛規則”時,依靠媒體監督的力量畢竟十分有限,說到底,食品“早產”的背後恰恰是監管“難產”。

  食品安全無小事,也許偶爾享用一兩次“早產”食品危害不大,但生產日期成為企業可隨意標注的常態時,監管部門無論如何都逃脫不了責任。面對“早產”食品,除了要求監管部門加大工作力度有效監管外,還需要建立追責機制,對監管不力者必須嚴懲,以此倒逼監管體系的完善。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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