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立督導委員會擬立法規範樓宇銷售

時間:2010-10-22 15:54   來源:人民日報

  為更好地穩定樓市,保護市民權益,香港特區政府近日宣佈成立“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就一手樓銷售及資訊發佈等市民關心的事宜進行立法管理研究,爭取一年內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督導委員會任重道遠,“政府會盡力做,希望促成整件事情”。

  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上週三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曾提出成立督導委員會,討論立法管理一手樓宇銷售事宜,包括以實用面積作為公佈價格的唯一標準,防止誤導買家,全面杜絕“縮水樓”等。“我知道市民很關心這件事,委員會會儘快展開工作。”鄭汝樺表示,政府已邀請不同界別人士出任督導委員會成員,其中包括熟悉可持續發展、環保、消費者權益和市場運作的學者。目前督導委員會共有14人,由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擔任主席,成員主要來自三方面,其中5名為專業機構代表,包括消費者委員會、地產代理監管局、香港測量師學會、香港律師會以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5人以個人身份加入,有立法會議員、大學教授及律師等。督導委員會其餘代表則來自政府部門,包括屋宇署、地政總署、運輸及房屋局。

  鄭汝樺表示,督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主要有兩項,首先是討論有關管理一手私人住宅的銷售條例,例如條例涵蓋面、一手物業的定義,主要管理事項包括銷售手法、價格、示範單位及實用面積,以及執法機制和懲罰措施等,其次是就上述事項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督導委員會將設三個小組委員會,包括“物業資訊及示範單位小組委員會”、“銷售安排及方式小組委員會”和“執法機制及罰則小組委員會”。(記者 黃拯)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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