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肖家灣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9月2日23時,已發現遇難人員45名,仍有1人下落不明,搜救工作仍在進行。9月1日上午,國家安監總局通報了這起礦難的詳細情況,初步查明,煤礦沒有瓦斯監控,經營者違法違規開採是導致慘劇發生的主要原因。相關人員表示,事故發生到現在,該礦竟沒有提供一張與井下實際情況相符的圖紙,“不知道井下是個什麼樣的情況,像一個迷宮”。然而,這樣一個生產管理極其混亂的煤礦竟然六證齊全。
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透露,這起事故是2009年以來全國最大的一起瓦斯事故。從安全生產事故的等級上說,這是一起特別重大事故,但從媒體和輿情的反應來看,人們對這一事故的質疑、討論、追問的熱度似乎不及不久前的哈爾濱大橋“側滑”和多處地陷。原因何在?從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來說,大橋“側滑”死了3人,而此次礦難已經死了45人。如果說造成如此慘重後果的是一場空難或者列車追尾事故之類,公眾的反應會這麼“淡定”嗎?
不是公眾缺乏同情心,實在是因為礦難之於我們,早已不是新聞,痛感不那麼強烈也在情理之中。有統計數字顯示,從1999年到2009年的10年間,我國礦難使5萬餘人喪失生命。近年來,儘管我國因礦難死亡的人數逐年下降,2011年更被稱為近年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最好的一年,但全年仍有1973人因煤礦事故死亡。此次肖家灣煤礦事故仍在救援之際,又一起礦難的消息傳來——9月2日中午,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高坑煤礦發生瓦斯爆炸,23人安全升井,14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一次的事情,人們怎能不“習以為常”?
現實生活中,不少事情都面臨這種因為一再發生而不再那麼引人關注和憤怒的情況,比如一些官員的貪腐問題、一些牛奶的品質問題、一些公務員的驕奢問題、一些公車的私用問題,等等。當同樣性質的事件,換一個時間、換一個地方、換一個主人公,再次重演,公眾關注的熱情自然一次次遞減。具體到一再發生的礦難,這種趨勢同樣值得警惕。而在公眾痛感遞減之時,有關部門對煤礦的監管、對礦難的處理、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絕不能有任何放鬆。
就此次礦難而言,已經有的調查結果顯示:管理混亂、違法違規開採、缺乏必要的安全防範設備、糊弄監管部門等。一個漏洞百齣的煤礦居然六證齊全,監管部門作何解釋?若說這“六證”背後沒有相關人員的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和權錢交易的“潛規則”,幾人能信?
接下來的步驟亦不難預見:關停煤礦、處罰礦主、賠償遇難者家屬……然而,這些無法挽回逝去生命的舉措真能有效避免礦難的再次來襲?不出事的時候什麼都合格,出了事便“大夢初醒”一般什麼漏洞都看出來了,如此“事後諸葛”,讓公眾情何以堪?讓那些失去親人的礦工家屬情何以堪?若不對某些見不得光的事情來個徹查,不對“拿人錢財、替人頒證”的監管人員來個嚴肅問責,下一次礦難只怕用不著等太久。
如果不是死亡人數突破了30人,構成了一次特大事故,很難說發生在攀枝花的這次礦難還能不能引起公眾關注。在“圍觀就是力量”的現實語境下,沒有了“圍觀”,還能有多大的監督力量則更加堪憂。當公眾對礦難新聞痛感遞減時,監管部門如何保持高度責任意識,時刻不放鬆對相關企業的監管,不放鬆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這才是問題的核心。這同時也是時下很多公共事務的監管均需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