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評論繼續關注臺灣陸客遊覽車火災事件。評論指出,為何司機明知違法、明知危險都要喝得爛醉?為何會起火?為何車上會有汽油這樣的高度危險品?為何逃生門被上鎖?此次陸客遊覽車火災事件肇因雖未真相大白,但已可確定司機醉酒駕駛。到底其中是否還隱藏更為驚人可怕的真相,還有待臺灣檢方抽絲剝繭的調查。
評論摘編如下:
臺灣陸客遊覽車火災事件調查最近有驚人的進展:繼早前發現車上有5瓶汽油後,又檢驗出司機醉酒駕駛。車上藏有過量汽油已是不尋常,司機醉駕更令人震驚。看來,這起導致24名陸客、一名臺灣司機和一名臺灣導遊等車上全部人遇難的罕見重大事故似乎不是“意外”。當時外界已頗多疑問:為何遊覽車冒煙後司機沒有馬上停車,讓遊客逃生?為何車上火勢如此迅猛?為何逃生門未能打開?經過臺灣檢察機關連日來的調查,部分答案已浮出水面:司機喝得醉醺醺、意識迷糊,顯然無法及時協助遊客逃生;汽油具助燃性,只要接觸火花便會產生爆炸;遊覽車左後方的逃生門裝有暗鎖,無論從內從外都打不開。然而,這些答案卻又引發更多的疑點:為何司機明知違法、明知危險都要喝得爛醉?為何會起火?為何車上會有汽油這樣的高度危險品?為何逃生門被上鎖?國臺辦已多次要求臺灣有關方面儘快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以告慰罹難者及其家屬。
上周當臺灣檢方第二度勘驗司機遺體時,外界已隱隱覺得事件並不單純。果然,司機的血液、尿液、胃分泌物均檢驗出“高量酒精成分”,一般吐汽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已經違反公共危險罪嫌,而司機竟高達1.075mg,嚴重超標四倍多,已不是普通的“酒駕”,而是“醉駕”了。更詭異的是,開車前並非午餐時間,顯示司機並非餐時小酌,而是故意灌酒,但其公司同事稱該司機平時絕非貪杯之人。據說,這名司機有多年駕駛經驗,應知酒後駕駛的危險性,而醉駕無異於自殺。
至於司機喝酒的原因,島內眾說紛紜:有媒體指出,該司機3年前涉嫌性侵女導遊,月前二審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可能因此心情不佳而輕生;也有媒體猜測這名司機為逃避債務而自殺;還有人稱這名司機曾揚言要學在捷運大規模殺人的大學生鄭捷那樣殺幾個人。由於司機已經死亡,要查出酒駕原因可謂困難重重,但這是整起事件的關鍵所在,臺灣檢方應棄而不捨地追查真相。當時遊覽車起火前一度冒煙,如果司機及時察覺、立即停車,便大大增加了車上游客逃生活命的機會;火勢從車頭開始蔓延,司機座位旁邊即有車門,但最容易逃生的司機也被燒死,引發“自焚”疑雲。
近年島內發生多起隨機殺人的惡性事件,包括2014年臺北捷運殺人案導致4死24傷、今年3月臺北一名4歲女童在馬路邊遭無業男子斬首、上月臺鐵車廂發生自殺式爆炸造成25人傷等,反映出島內社會問題相當嚴重。臺灣這些年經濟低迷,社會矛盾日趨尖銳,加之模仿傚應,從而誘發恐怖事件。此次陸客遊覽車火災事件肇因雖未真相大白,但已可確定司機醉酒駕駛。到底其中是否還隱藏更為驚人可怕的真相,還有待臺灣檢方抽絲剝繭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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