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在開羅會議上沒有明確提出琉球歸屬中國,而是主張國際共管,主要還是考慮到美國有可能軍事佔領琉球,為了獲得美國支援中國在戰後收復臺灣等失地,蔣介石與羅斯福做出了妥協,照顧到美國在西太平洋的戰略利益。這種外交策略在當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12月20日,蔣介石在國防最高委員會報告開羅會議:“琉球、臺灣、澎湖問題,當我沒有去之前,即向美國說明,琉球原來是我們的,為太平洋重要的軍事據點,要美國特別的注意。在開羅會議的時候,如果我們硬要,美國也不會向我們爭;但是我們要來之後,第一、我們沒有海軍,就是戰後二三十年之內,我們在海上都沒有辦法;第二、要引起英美的懷疑;所以我們對於收回琉球,不必過於堅決。不過因為琉球是太平洋的重要軍事據點,我們不能不過問,無論如何,不能讓日本佔領。至於臺灣、澎湖,與琉球的情形是不同,臺灣、澎湖于一八九五年被日本佔去,琉球是在一八九五年以前即被日本佔去;所以我們對於琉球可以不收回,而臺灣、澎湖,是決定要收回的。” [1]
中國大陸學者王海濱認為,“蔣介石則由於首次參加大國會議的‘受寵若驚’,同時也想借此機會‘以安美國之心’,在琉球問題上不敢越‘雷池’一步;加之二戰後美國實際軍事控制琉球等諸多因素,從而使中國失去了取得琉球問題發言權、確認琉球是中國屬國法理權的唯一機會”[2]。 這樣的判斷是缺乏歷史根據的。
一些學者根據美國外交文件的片言只語,設想出羅斯福總統要把琉球交給中國、蔣介石拒絕,這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3]
1945年春夏,日軍行將敗亡之際,美軍付出了在太平洋戰爭中最為慘重的代價,才艱難攻克整個琉球群島。1943年冬,日軍仍處於強盛狀態,牢牢控制琉球,美國如何將琉球交給中國呢?
以當時國民黨軍隊的實力,不要說收復臺灣、琉球,就連固守西南地區都很困難。1944年,日軍打通大陸交通線,進逼貴州獨山,若不是山高路險,重慶都難保證安全。我們不能根據現實政治的需要憑空想像,苛求前人完成他們力有不逮的任務。平心而論,蔣介石在開羅會議上維護國家領土的作為可圈可點,對琉球問題的立場亦屬適當。
四、胡煥庸等人建議收復琉球、釣魚島
《開羅宣言》發表後,國民政府開始籌劃臺灣的收復工作。臺籍志士主動請求參加收復臺灣的具體工作。一些學者編寫了多部關於臺灣史地的書籍,普及臺灣常識。在介紹臺灣概況的過程中,少數有遠見的知識精英開始思考戰後臺灣與琉球的關係。1944年12月,臺籍志士柯臺山在重慶擬就《臺灣收復後之處理辦法芻議(政治大要)》,關於“行政區域之劃分及改編”,建議:“將澎湖群島劃為特別行政區”,“將南海群島編入,並劃為特別行政區,與澎湖群島相等”,“將北緯21度至27度間,東經120度至127度間,臺灣東南領海間之巴坦群島、紅頭嶼、火燒島、先島群島等劃為一特別海防區,或為特別行政區,與澎湖群島及南海群島相等”。特別註明“該群島雖無特別生產,其因太平洋航海事業之進展,來日該群島應建設為臺灣東部海防前哨重要地點”。[4] 日據下先島群島包括宮古列島、八重山列島、尖閣諸島(中國的釣魚臺列島)。他雖未列明釣魚臺列島,而該島位於“北緯21度至27度間,東經120度至127度間”,實際上將釣魚臺列島包括在臺灣省“特別行政區”內。
1、《蔣委員長報告開羅會議有關我國領土完整等問題》,《光復臺灣之籌劃與受降接收》,第37—38頁。
2、王海濱:《中國國民政府與琉球問題》,《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3期,第141頁。
3、關於羅斯福總統要把琉球交給中國、蔣介石拒絕的報道,參見《環球時報》的文章《1943年,美曾想把琉球交給中國》,2005年7月22日第23版。
4、《臺灣收復後之處理辦法芻議(政治大要)》,張瑞成編《臺籍志士在祖國的復臺努力》,臺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90年,第2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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