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胞的抗日鬥爭,是全民族抗戰的重要組成部分
1895年,一紙《馬關條約》,使得臺灣與祖國大陸咫尺天涯。
當《馬關條約》簽署消息傳來,臺灣同胞“四百萬人同一哭”,群情激憤。來自臺灣的舉人汪春源等人聯名上書清廷:“與其生為降虜,不如死為義民。”臺灣名士丘逢甲等人組織義軍,誓死抵抗日本侵略者,慨言“願人人戰死而失臺,決不願拱手而讓臺”,悲憤壯烈之情溢於言表。
臺灣同胞熱血衛故土,抵抗之激烈,出乎日本侵略者預料。從1895年5月日軍登陸開始,臺灣各路義軍與劉永福的黑旗軍並肩作戰,同仇敵愾。戰火持續5個月,燃遍臺灣島。日軍在付出慘痛代價後,才得以佔領全島。
此後,臺灣同胞的反日鬥爭“史不絕書”,涌現出簡大獅、柯鐵、林少貓、莫那魯道等抗日義士,北埔事件、苗栗事件、西來庵事件、霧社事件等抗日起義此起彼伏。義軍手持弓箭、獵槍等簡陋武器,迎擊裝備了飛機、山炮的日軍,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寧可戰死、不願偷生的凜然正氣,天地可鑒。
中國全面抗戰爆發後,臺灣同胞認識到,“覆巢無完卵”“唇亡齒必寒”,只有祖國抗戰勝利了,臺灣才可能光復,遂積極參加和支援大陸人民抗戰。臺灣史學家連橫對子孫們說:“欲求臺灣之解放,須先建設祖國。”他囑咐兒子要回大陸效力。
兩岸同胞居於同一個國家,面臨同樣命運,共同拿起武器,抗擊同一個敵人。僅抗戰初期,就有5萬多臺灣熱血青年內渡大陸抗日,有的直接奔赴一線殺敵,有的投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根據地。李友邦將軍組建“臺灣義勇隊”,在福建、浙江一帶開展對日鬥爭。
臺灣同胞的抗日鬥爭,納入了中華民族的抗戰行列。臺灣同胞不論在哪從事抗戰,都是為中華民族反抗日本侵略而戰,也是為自身解放而鬥爭。1941年9月成立的臺灣革命同盟會,在宣言中指出:“祖國的命運,亦即臺灣的命運。祖國存,則臺灣亦存;祖國戰勝,則臺灣光復,否則沉淪。”
臺灣同胞與日寇鬥爭五十載,付出了犧牲數十萬人的巨大代價。歷史無言,歷史銘記:在波瀾壯闊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史冊上,臺灣同胞沒有缺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臺灣同胞始終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臺灣同胞的抗日鬥爭是全民族抗戰的重要組成部分。
臺灣光復的歷史表明,祖國大陸是臺灣同胞的根,根深才能葉茂。沒有全民族抗戰的勝利,就沒有臺灣的光復。臺灣回歸祖國,是全體中華兒女浴血奮戰換來的。臺灣光復史,是兩岸同胞共同用鮮血寫就的。
[ 責任編輯:黃露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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