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由《探索與爭鳴》雜誌社主辦的“紀念辛亥革命100週年”學術研討會在上海社聯召開。來自復旦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師範大學、東華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圍繞辛亥革命的前因後果、性質和評價等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只有把辛亥革命放在歷史的長時段內考察,才能更全面地把握辛亥革命的前因後果。復旦大學教授沈渭濱指出,過去學術界研究辛亥革命一般從革命發生前10年,即1901年的清末新政開始,這是不全面的,我們應把革命發生前50年,即1860年開始的洋務運動作為研究辛亥革命的起點。自洋務運動開始,晚清政府一直在進行自改革,以圖“萬世永存”。至1911年辛亥革命共進行了三次自改革,即洋務運動、維新變法和清末新政。晚清政府的每一次自改革都有積極的一面,客觀上推動了中國社會的前進,但每次都是向前走了一小步,因此不能評價過高。尤其是清末新政改革,相比較于前兩次改革,力度更大,但新政法令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被嚴重扭曲、異化。清末社會的真實圖景是民不聊生、吏治腐敗、財政惡化。晚清政府缺乏改革的誠意,已經不能滿足民眾對改革的要求和期望,所以才被民眾所推翻。
東華大學教授廖大偉認為,清末新政改革與當時的社會需求相脫節,且後期的改革出現了嚴重倒退,如成立皇族內閣、鐵路國有化,導致漢族官僚和立憲派對滿清統治集團離心離德。武昌起義一爆發,立憲派便拋棄了滿清統治集團,倒向了革命黨人。
華東師範大學教授王家范認為,清末是一個沒有權威的時代,面對社會利益大分化,滿清統治集團內部找不到可以掌控全局的強人。統治能力的低下,決定了統治集團遲早會失去對局面的控制,走向覆滅。
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蕭功秦認為,導致辛亥革命爆發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原因是,清政府三次改革的失敗,尤其是《辛醜條約》的簽訂,導致統治民族出現合法性危機。
與會專家學者還對如何評價辛亥革命作了分析。華東師範大學教授趙修義提出,當前,“革命”一詞已被人們濫用,沒有了確定的含義。今天我們紀念辛亥革命,首先要對辛亥革命作出清晰的界定,搞清楚辛亥革命區別於其他革命的特點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