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種食品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可針對同一產地的同類食品,採取“連坐”措施集體下架?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對“區域退市”制度,起草部門和市人大財經委存在不同看法。去年9月起,現行條例啟動修訂,徵集意見稿沿用了區域退市制度。但近日的一審稿,刪除了這一制度。(9月27日《新京報》)
我反對刪除問題食品“連坐”制度。亂世用重典,當今社會食品安全狀況不容樂觀,相關監管制度只能更嚴,不能放鬆。事實上,即使是在現行管理制度下,食品安全事故尚且常有發生,如果再予放鬆,必然會百弊叢生、“一發而不可收拾”。
稍有常識者都知道,現在很多領域的造假等問題早已實現了產業化、集團化和區域化,某些地方甚至已經成了聞名遐邇的“造假之鄉”、“問題產品之鄉”。食品領域也概莫能外——提到毒火腿或毒蔬菜,很多人就會脫口而出一個相對應的地名;只要說出一個地名,很多人不假思索便可以指出當地是何種問題食品的“主產區”。“連坐”制度本身或許並不科學,但對問題食品實施“連坐”和“株連”,卻是有其深刻的現實背景的,實屬必要之舉、無奈之舉。
人們對問題食品“連坐”制度最大的擔憂,是其容易誤傷合格產品。這種擔心當然有其道理。然而,食品安全事涉國計民生,理應萬無一失,“誤傷合格產品”的風險雖然存在,但為了確保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了。同時,根據“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規律,問題食品因其成本較低價格低廉,在不成熟且缺乏監管的市場條件下具備很強的“競爭力”。如果某個地區已然被問題食品佔領形成了黑色產業鏈,當地是否還有正規企業和好的產品能夠生存,委實難以令人樂觀。
問題食品“連坐”制度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敦促當地政府對這個行業的企業加強監管,提高產品品質。毋庸諱言,問題食品層出不窮,地方政府管理不力和“地方保護主義”乃是重要原因。問題食品“連坐”,肯定會影響到涉事區域的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地方政府對“錢串子”最“敏感”,他們一著急,問題就好解決了。據悉,此前除區域整體退市外,北京市食品辦每次都會致函給產地政府,通報情況要求加強監管,食品辦人士表示這樣取得的效果是很明顯的。
綜上所述,在現有條件和社會背景下,切勿輕言取消問題食品“連坐”制度。至於其可能造成的“誤傷”等風險,完全可以通過對相關配套措施的不斷完善將其降到最低。(喬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