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八大傳言,辟謠更要反思

時間:2013-01-09 14:23   來源:中國青年報

  公安部近日修訂發佈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123號令),調整了多項交通違章的扣分分值。對新交規,網際網路上有8個說法流傳廣泛。對此,記者日前採訪了公安部相關負責人。經求證,這8個傳言都存在誤讀。(《人民日報》1月7日)

  以往新制度實施也都需要一個適應過程,新舊規定交替難免產生認識上的偏差,但還從沒有像新交規這樣誤讀謠言滿天飛。一部只有89項條款的規定,竟演繹出八大傳言,令人咂舌。這些傳言既有“以偏概全”,比如將超速駕駛一次記3分、6分、12分等三種情形理解成超速、加速一律記6分;更不乏“無中生有”,新交規根本不涉及罰金問題,卻出現了“行駛途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的傳言。

  新交規去年10月就已發佈,經過媒體連篇累牘的報道,相關內容應該早已為公眾知曉;公安部官網以及各大門戶網站都有文件全文,市民隨時都可查閱。然而,在這種資訊公開的情況下,依然產生了如此多的誤讀傳言。對此,有關部門辟謠固不可少,反思更有必要。

  其一,決策過程缺少民意參與。《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範性文件,要公開徵求意見,未經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不得發佈施行”。開門立法,一方面有助於集思廣益、充分論證,確保規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同時對於公眾而言,參與決策的過程,也是凝聚共識的過程,這樣的政策執行起來也更易理解和接受。然而,新交規完全由有關部門單方面制定,對於完全陌生的多處調整,一頭霧水的市民怎能一下子完全吃透?

  其二,不設過渡導致難以適應。從以往經驗來看,在新規定執行伊始設立一定的過渡期,能體現操作的人性化,為統一認識、設備調整、非現場執法標準的確立打好基礎。然而,號稱“史上最嚴”的新交規卻沒有緩衝,從今年元旦起立即執行,不僅廣大駕駛員叫苦不迭,連各地交警也沒做好足夠準備,執法尺度和進度相差迥異——北京、浙江等地已為闖黃燈開出多個罰單,成都、深圳等地還未明確要不要查處。這種情況下,相關規定被過分渲染甚至以訛傳訛,也就在所難免了。

  其三,執法宣傳缺乏細節考量。新交規只是提綱挈領,有關部門在宣傳時有必要站在公眾角度上多問幾個為什麼,就可能引起廣泛關注的細節問題進行闡述和說明。遺憾的是,有關部門關於新交規的表態,是像擠牙膏般一點點向外界傳遞。在官方資訊缺失的情況下,公眾只能根據自己的理解去揣測,進而相信一些小道消息。鋻於社會爭議,公安部1月6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闖黃燈”行為以教育為主,暫不處罰,卻並未提及很多人關心的既有處罰如何處理,這恐怕又將引起新一輪的傳言。

  痛定要思痛,亡羊須補牢。辟謠之後,對暴露出的問題深刻反思認真解決,才能避免重復踏進同一條河流。否則,只能在不斷的辟謠、再辟謠的怪圈中疲於奔命,也讓制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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